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工作成效,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一些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要影响力的建议的督办力度,在代表建议办理上狠下功夫,通过开展建议办理专题视察等方式,认真做好督办工作,逐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领衔督办代表建议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了以往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转变督办观念,积极改进督办工作方式,层层落实督办工作责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如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蔡建中等代表提出了“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建议。常委会对此项建议高度关注,将该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领衔督办。为了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常委会将公路法执法检查列入了2008年工作要点,于今年3月18日至21日开展了公路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这在该县尚属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县贯彻实施公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剖析,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等级偏低、筹资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一方面狠抓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首先,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将公路建设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了县、乡镇、村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和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其次,建立了多元化投资体系和筹资体制。今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亿多元,通过“一事一议”累计筹资2000多万元;动员社会各界捐资修路资金数百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匮乏的问题;再次,进一步加强了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公路设计标准,加强了工程质量的监管,提高了公路建设水平。“十一五”以来,全县共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3亿元,实施了省、县道改造工程100多公里;改造和新建乡村公路40多公里;完成了村村通工程480多公里,实现了120多个原建制村通水泥路。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出行“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得以根本好转,代表建议也得到了有效办理落实,收到了广大干群的普遍赞誉。
跟踪督办代表建议 推进中心工作开展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市、县委的中心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相关工委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通过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建议的阶段性汇报、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座谈会实行代表建议“面对面”办理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度。通过一些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推动解决了许多改革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近年来有部分人大代表在历次人代会上多次建议“认真做好林业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和开发工作”,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对该项建议进行认真分析,一致认为县委、政府应当将林业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给县委、政府林业管理决策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专门组织开展了森林法执法检查,并就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及林政管理等形成了书面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推动了林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该县的一项中心工作,全县上下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2008年,罗小舟等代表就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落实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的建议。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建议的督办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结合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对去年常委会关于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督查促整改,以督查促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通过督查,促成了许多实际问题的解决。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计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了“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加强了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了计生服务队伍,提高了计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这次跟踪督查,取得了一箭双雕的效果,既推动了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又促进了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代表对此非常满意。
依托督办代表建议 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心系“三农”,不遗余力为“三农”发展建言献策。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促成了许多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切实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如有代表在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加快北弥农网改造步伐,提高改造质量”的建议。针对建议反映的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调研组对北弥农网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会议听取了调研组和安徽水电太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弥农网改造工作的汇报。对于农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小水电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通过整改,一方面用电质量明显提高,拉闸断电的现象明显减少;另一方面通过取消电损、实行同网同价等,直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200万元。而且用电安全得到保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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