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8日讯 台“政务委员”蔡勋雄、陈添枝、范良锈三人,分别兼任“台湾省主席”、“经建会主委”和“工程会主委”,“行政院”帮他们各编了两份特别费,明显违反规定。“立法院”预算中心认为“行政院”应该改正。
据台媒报道,预算中心对“行政院”各单位“二OO九年预算评估报告”昨天出炉,“行政院”院本部部分,对于首长特别费、行政机要费着墨甚多。
预算中心指出,“行政院”在二OO九年预算里编列了“行政院长”的“行政机要费”九百万元(新台币,下同),用途包括岛内外访视、犒赏、奖助等;这笔经费虽然年年都有编列,但其性质和特别费相同,在已编一年一百多万元的特别费情况下,还编列“行政机要费”,等于有两笔特别费可用。预算中心建议,“行政院长”应该参酌“总统”不支领特别费,以节省公帑。
预算中心指出,“政务委员”并非“行政院”组织法明订的“部会首长”,不符合编列特别费的要件,但“行政院”在二OO九年预算里,仍编列六位“政务委员”的特别费,每人每月两万九千元。
而且“立院”二OO五年就已决议,首长有兼职时,特别费只能择一领取,但“行政院”编列的二OO九年预算里,三名兼任首长的“政务委员”特别费重复编列,座车和其油料费也是重复编列。预算中心建议,兼任部会首长的政务委员,不应该再编列座车,特别费也应该尽速法制化。
“政务委员”范良锈、蔡勋雄及陈添枝昨天一致表示,虽然“行政院”为他们每人编列两份特别费,但他们都依规定仅择一领取一份特别费。至于“政务委员”应否编列特别费,“行政院”主计处高层官员表示,“政务委员”负责重要法案、政策的协调,不编特别费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