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8日讯 台北地院羁押庭法官昨天不满吴景茂一再替吴淑珍掩饰洗钱事实,又卸责说不知情;吴景茂说:“吴淑珍是我妹妹,我相信她。”法官反驳:“她做任何不合理的事,你都相信吗?”吴景茂听了后,低头不语。
据台媒报道,吴景茂昨天在声押庭时,心里似乎早有准备,情绪显得平静。检方指控今年八月特侦组搜索扁家宝徕花园住处时,住在台南县麻豆镇的吴景茂其实人在台北,且手机通联基地台竟然与扁家是同一地点,怀疑吴景茂与扁家人密切通联串证。
特侦组昨天主要就扁家将七千万元新台币“国务机要费”汇往国外的犯罪事实,向法院声押吴景茂。吴景茂向法官坦承在台湾开设人头帐户,但不知道钱汇往海外帐户的事,辩称都是吴淑珍在处理。
但检方提出荷兰银行前理财专员叶玲玲的证词指出,开设国外帐户要交代资金来源,她曾向吴淑珍及吴景茂解说,两人同时在场,吴景茂对于这些汇款应该知情。
吴景茂辩驳,叶玲玲是向吴淑珍解说,他只是在一旁,而且他不懂英文,所有海外帐户的开户、关闭,他只是在文件上签名,不知道签署的内容。
法官不满吴景茂一再掩饰,反问:“如果你把自己的钱存在别人的帐户,你觉得合不合理?”
法官最后认定,吴淑珍从二OO二年七月起陆续收集发票申领“国务机要费”,吴景茂受吴淑珍委托开设人头帐户汇入这些资金,再转汇到海外,近七千万元;这些钱显然与陈水扁担任“总统”的薪资不符,吴景茂和吴淑珍有串供之嫌。
吴景茂昨晚九时完成羁押入台北看守所手续,编号二八五三,与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同样收容在孝三舍。北所副所长李大竹表示,吴景茂情绪尚称稳定,室友是一名伪造文书被告。
李大竹指出,吴景茂入所手续依规定办理,包括脱光衣服检身、健康检查及私人物品保管,所方依惯例让他借三本宗教书籍入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