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普陀区原副区长被控受贿
⊙本报记者 徐锐
昨日,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介绍,张克明在其任职副区长期间的受贿行为主要有四项,其中一项与古井集团兴办“上海古井假日酒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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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张克明此前在任副区长期间曾主管古井集团兴办酒店项目的相关审批,而纪检部门对张的调查也恰好发生在“2007年古井集团高管集体受贿案”事发后,因此外界此前纷纷猜测张克明此番落马源自“古井窝案”。
据悉,上海古井假日酒店于2003年开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占地面积,当时持有古井假日酒店10%股份的刘宝根(音)找到张克明,张随后在该项目规划中采用“红线退让”的方式将附近的街道面积补贴入古井假日酒店。此后,张克明在刘宝根承接其他项目时再次利用手中权利为其间接补偿了100万元。在这两次“帮助”之后,张克明于2002年末向刘宝根间接索要35万元。
不过,张克明上述受贿行为仅是“冰山一角”。据检方披露,张克明曾多次利用职权以税费返还、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并在此后收受了上海沙田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振民100万元,以及另一获利公司的2万元贿赂。此外,张克明还曾协同刘宝根等人在相关房屋拍卖过程中团伙受贿180万元,张独得了其中50万元。
二中院昨日对此案并未做出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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