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建立完善的福利保障,这种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为了保证公平,还必须追问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为保障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缩短其与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差距,继领全国之先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之后,深圳又率先在聘任制公务员中试行职业年金计划,财政将为每个聘任制公务员建立专门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除了基本养老金外,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又多了一份保障。
有的企业,为增加职工退休后收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也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即一种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养老保险形式。在深圳,参加了企业年金的企业有800多家。
为员工建立完善的福利保障,这种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为了保证公平,还必须追问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比如,利用政府给予的特殊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企业,其福利制度的安排就应该在可监控的范围内。深圳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完全由财政支付,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更得有充足的理由。
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度,依据的是公务员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前者主要是全局性工作中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且急需、紧缺,同时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后者主要是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从属地位的一些事务性强的职位。
可以看出,在现有公务员薪酬制度下,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的人才,一般都是社会稀缺资源,按正常公务员制度实现的薪酬没有竞争力;而辅助性的职位,由于工作性质普通,按照公务员制度安排薪酬,显得太过昂贵。所以,采用聘任制这种辅助制度,用合同制的方式,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同时,参照企业员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深圳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对于急需的紧缺人才,设计完备的社会保障,以增强吸引力,这是合理的竞争策略。可是,如果这种安排同样也覆盖到辅助性职位,在企业退休金没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将把目前备受诟病的机关退休和企业退休差距过大的问题延续下来,既固化已经存在的社会不公平,同时也有违聘任制度安排的初衷,即在辅助性职位上,尽量节约纳税人的钱。
去年11月,深圳公开招聘的41名聘任制公务员,有1773人报名,最终聘用了35人。职位涉及管理主管、法律诉讼事务助理、城市规划编制主管、信息技术支持主管等,招聘单位包括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与房产局等多个部门。最热门的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受理助理,这个典型的辅助类岗位。当时的盛况是招考1人,851人争抢。
目前,深圳市实行职业年金的理由是“算计”出来的。报道中引用了有关部门的测算:以退休后18年余命计算,聘任制公务员的退休费大概只是委任制公务员的三分之一左右。测算显示,推行职业年金以后,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将达到委任制公务员的57.8%左右,随着缴费比例的调整,两者的差距还有可能进一步缩小。
这种比较,放在在公务员系统内部进行,差距显得格外扎眼,但是如果放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恐怕也是和公务员退休与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差距相当。作为政策制定者,社会公平的维护机构,政府在动用纳税人的钱来解决问题时,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将体系内和体系外的差距同时缩小,而不能受维护部门利益,这种本能冲动的驱动,浪费公共资源,侵害纳税人的利益。
毫无疑问,试水公务员聘任制,确实是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委任制与聘任制之间的不同应该是天然存在的,因此在实行过程中,一定不能忘记改革的出发点和社会公平,不能一味地延用待遇中就高不就低的一般惯例,这应该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