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隐匿公文案,台北地院八日以证人身分传唤陈水扁,厘清与叶盛茂有关情资公文交付方式及有无共同涉及图利、伪造文书等罪。(“中央社”图)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公文案8日上午再度开庭,传唤证人陈水扁当庭对质;由于陈水扁多次对外表示,他可能会被羁押,对此法界人士表示不可能,因为法院审理是以“不告不理”为原则,若真查出陈水扁是共犯,也要等到审结宣判时,将犯罪事证移交给检方另案侦办。
拉高分贝,说自己一定会被关进土城看守所,8日上午,陈水扁再度踏入法院,和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当庭对质,他的收押预言可能成真吗?
退休法官庄秀铭分析指出:“陈水扁是当证人,所以他不能由证人改为被告,顶多是说我发觉你有共犯关系,我把你移送给地检署,检察官来侦办。”
岛内法界人士表示,依照审判程序,除非陈水扁是以被告身分遭起诉,不然的话,法院“不告不理”原则,陈水扁不会当庭改列被告。
这回开庭,法官找来证人身分的陈水扁,并且提讯叶盛茂,就是为了要厘清叶盛茂遭控的4项罪嫌,包括泄密、共犯图利、隐匿公文,以及公务员登载不实罪,陈水扁是否指使?
报道说,若真查出陈水扁是涉嫌图利共犯,又销毁隐匿犯罪事证,法官将在审结宣判时,依职权移送检方,另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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