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0月8日电(记者何勇)8日上午,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在沈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优化跨关区转关模式和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达成合作协议。两地海关启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沈阳关区企业在沈阳海关报关,在天津口岸办理验放,变“两次报关、两次验放”为“一次报关、一次验放”。
区域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沈阳关区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可自行选择向沈阳海关申报纳税,在天津海关辖区的实际进出境地(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两地海关间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了沿海与内陆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有效整合了海关管理资源;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辽宁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改革项下“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口岸海关与属地海关间不需办理转关手续,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报关地点有利于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便捷企业通关,降低贸易成本。
目前,沈阳海关已先后与北京、石家庄、大连、长春、哈尔滨、满洲里、天津7个海关开通了海运、空运、陆运的“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与大连开通了“快速转关、提前申报”通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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