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志凯)海南省就业局日前启动了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月为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对困难毕业生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同时对困难毕业生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以确保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率。
据悉,本次服务月活动重点服务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就业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想得到服务的毕业生需到就业部门进行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让政府知道该毕业生还没工作,需要帮助。
据悉,省、市、县(区)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专门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全面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服务,并免收服务费用,设法将一批尚未落实就业岗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活动中。
同时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将会制定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办法,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仍未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困难毕业生,户籍所在市县就业局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
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对毕业生中有创业意愿的,帮助其落实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扶持政策;对属于零就业家庭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困难毕业生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
同时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还将会同当地工会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将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到包括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小额信贷等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