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张家国 实习生晏利利 罗婷) 昨日上午10时40分许,汉口三眼桥155号突然传出震耳的高空礼花巨响声,新宇建筑集团项目施工负责人余某为承建的楼盘“喜封金顶”,燃放近20分钟带巨响的礼花,被警方依法拘留10天,并处罚款2万元。
记者循着阵阵空中巨响赶往现场途中时,停在路边的许多车辆报警器被震得响个不停。在三眼桥155号院内工地,几栋高楼上悬挂着数十个祝贺封顶的条幅,空地上摆放着8件已经燃放过的“金丝银柳”、“富贵红”等高空礼花空盒子,2件没来得及燃放的礼花被警方制止。
记者在现场发现,10个摆在地上的“高空礼花”,每个近半米高,有的是49响,有的是100响。一男子说,这些礼花由余某指挥燃放。
昨日10时45分至11时,本报新闻热线电话响个不停,三眼桥及周边数十位市民痛斥这种目无法规燃放烟花的恶劣行为。一位女士从新华医院打来电话气愤地说:“我正带5个月大的女儿在打吊针,好不容易把她哄睡着,巨大的爆响将她吓醒,哭闹不止。”天门墩中学一男老师说:“巨大的爆响声,让我们上十分钟无法正常上课。”
唐家墩街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后,5位民警立即找到三眼桥155号,发现已燃放了8件烟花,当即制止并收缴剩下准备燃放的2件烟花,并将项目施工负责人余某带回派出所,依据《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作出处罚。
喜庆莫忘社会规则
李建华
承建的楼盘竣工,老板余某燃放高空礼花以表喜庆,结果换来10天拘留和2万罚款。闹喜庆闹出被法办的下场,可谓乐极生悲,看来喜庆也不能率性而为,也要讲规守法。
余某为闹喜气,但周边居民却要承受震耳欲聋的噪声,不堪其苦,显然是有损他人利益的不文明行为,更何况我市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早已立法明确规定除了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有了高兴的事,邀亲朋好友喜庆一番乃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喜庆同其他任何活动一样都要遵守社会规则,并不因喜庆而豁免。举办喜庆活动不能只顾自个的喜悦情绪无限张扬,失去节制,而要顾及他人的工作和生活不被干扰和妨碍。因此,喜庆活动应以符合公序良俗的文明方式进行,这是起码的规则。而法律明文规定的规则更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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