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勇可能是经过此处时被急流卷走的
12岁男孩阿勇
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文/图
本报讯遇大暴雨,学校开会决定提前放学,不知情的家长,仍按放学时间前去接孩子,结果找着的,却是一具浮在溪中的遗体。事情发生在10月6日,溺亡的男孩是南安市洪濑镇四都中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昨日,围绕校方未尽避险义务该负什么责任,各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洪濑镇政府王副镇长表示,将尽快理清责任,妥善处理后事。
事件回放
放学未接到孩子 寻半天找到遗体
溺水死亡的学生阿勇(化名),今年12岁,是四都中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阿勇的爷爷叫王延川,他说,阿勇是他唯一的孙子,上幼儿园和上小学的8年间,孙子全由他骑自行车接送。10月6日当地下起大雨,中午他特地送饭盒到学校,以避免接送中发生险情。
当天中午和下午,阿勇就留在学校。王延川说,为保险起见,他中午还找到班主任交代,让班主任留意一下阿勇,不要让阿勇自己离校;如果孩子留在学校影响老师休息,请不要处罚他。
可是下午5时许,王延川要来学校接孙子,却被告知全校(连幼儿园共400多名学生),已提前一节课(也就是下午4时零5分)放学了。王延川有点急了:当时仍下着雨,溪水涨得很高,连成年人行走都困难,更何况是小孩;而阿勇从小到大,从未自己从家里到学校或自己从学校回家过。
听到消息的阿勇父母、亲戚纷纷冒雨找人,直到第二天凌晨,众人才在相距学校约3公里的一条小溪下游,找到阿勇的遗体,书包、鞋全没了,头部、身上到处是伤。
校方说法
学校校长承认 避险措施不够
为什么提早放学?是谁决定提早放学?是否通知家长带回孩子?是否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四都中心小学的师生。
该校戴校长介绍说,6日下午3时20分,正上第二节课,他在巡课时发现大部分学生身着短衣短裤,他自己也感到冷,便找来政教处、教务处两位主任,开了一个学校行政组临时会议,决定第二节课一结束就提前放学。
他说,把这一决定口头通知各班级及幼儿园时,他曾交代各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同时提醒学生路上注意安全。学生陆续离校,教师们也回家了,戴校长本人于5时20分离校回家。
戴校长是在当晚6时42分在家中获悉学生阿勇找不到的。7时30分他赶回学校,逐个打电话了解阿勇离校情况,直到次日获悉这名学生已经死亡。
戴校长承认,学校对校园周边灾害点作过调查,平时也由教师强调过下大雨不要经过这些灾害点,但没想到家在洪濑前瑶村的学生,是有可能沿溪边行走,经过那些灾害点的。
他说,当时决定提前放学,仅仅由教师吩咐学生注意安全是不够的,事实上校方还可采取诸多避险措施,包括通知家长提前接孩子;组织教师护送学生;在灾害点路口派教师值守,防止部分学生从这里经过等。
争议焦点
学校该负多大责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洪濑镇政府及学区负责人,7日曾在四都中心小学与死者家属代表等进行协商,并商议暂由小学出资5000元,先将阿勇遗体冷藏等待处理。
阿勇的叔公介绍,家属一方认为孩子的死亡,与校方未尽避险义务有直接联系,校方过错事实明确,应负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赔偿27万元,以及为阿勇母亲办理计生手续,让其生育一胎或抱养一个孩子。
协商中,镇政府和学区只同意计生方面的要求,赔偿方面由于对校方该负什么责任、负多大责任意见不一,因此没有明确结果。
昨日,记者采访了洪濑镇负责此事的王副镇长。她说,镇党委书记、镇长均在外地,这件事她还未及时汇报研究,但表示将尽快理清责任,及早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