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8日讯记者赵阳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曹建明说,日前,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的积极贡献;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充分肯定了高检院新一届党组和全国检察机关今年以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良好开局,特别是在打黑除恶、化解涉检重信重访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对全国检察机关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亲切关怀。
曹建明表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曹建明要求,要迅速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传达到每一个基层检察院和每一个检察人员,迅速在全国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通过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深入,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曹建明强调,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会上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