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萍到目前为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全省每一个人民法庭配备了一辆办案用车,提前两年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一庭一车”的要求。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青海省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近几年来,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决定》,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政治建庭、质量强庭、制度治庭、人才兴庭”的工作方针,弘扬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着力强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利用中央专项补助为全省每一个人民法庭配备了一辆办案用车,在提前两年完成最高法院规定的“一庭一车”要求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为全省人民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音响设备等办公设施,使全省人民法庭的装备得到了改善,审判职能得到了更好发挥,全省绝大多数法庭年平均结案在150件以上。
为继续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人民法庭的建设任务,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发改委汇报辖区法庭建设情况,争取得到支持和帮助,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努力把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成质量高、功能全、设施好的一流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