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深沟如果不及时填埋起来,将来不知道还要摔伤多少人!”现年60岁的马老太,于今年8月5日在新迎北区吃完晚饭后,到新发巷上公厕,一不小心掉进了路边的深沟里,造成全身多处被摔伤。在治疗期间,她曾多次找管理部门,希望能及时将此沟填埋
起来。
一气之下,老人于9月17日将盘龙区城管局和小区物管告上了法院,要求管理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对她在此次事故中造成的身心伤害作出经济赔偿。据悉,盘龙区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回放
深夜掉进深沟摔伤
今年60岁的马老太太是云南省工青妇干校的退休教师,8月5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马老太太和几位朋友外出旅游回昆后,在新迎北区吃完晚餐,随后到新发巷上厕所。
当天下雨,路上有些积水,整条道路上只在路口有一盏路灯,马老太等人只好在黑暗之中,沿着人行道慢慢向前行。走到距离公厕约3米处,一辆汽车从公路上经过,借助汽车的灯光,马老太看见人行道上有一处很深的积水,遂选择靠近围墙的地方行走。
殊不料,马老太竟然一脚踏空,整个人都掉进一个深沟里去了。与马老太同行的几人赶紧将她送到延安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马老太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腕处的伤势最为严重: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尺骨茎突骨折。
昨天下午3点,记者在马老太家中见到她时,她的左手都还上着夹板,一张茶几上摆着100多个消炎、止痛药品的盒子。马老太早年离异,儿子、媳妇都在外省工作,家中就她一个人。“自从受伤后,我专门请了一个保姆来帮我做饭,料理家务。”她说。保姆的工资一月800元,还包吃住。
马老太先后到延安医院、昆医附二院、昆明市中医院治疗。“所有的医生都说,即使治好了,我的左手功能只能恢复70%。”
“我已经做过两次手术,每次都疼得无法睡觉。”
无人管理
怒告城管和物管
8月底,马老太的伤势有些好转,她再次来到新发巷,准备找到管理部门及时将沟填埋。然而,令她想不到的是,竟然找不到管理这条沟的单位。
马老太先找到负责新迎北区的昆明承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曾说‘这条道路确实归我们管’。但是,随后出来一名负责人却称,这条沟不是小区的,应该由盘龙区城管局负责管理。”
“我找到城管局,但一位工作人员又让我找市政公用局,而市政公用局又让我打市长热线。市长热线的一位接线员在听完整件事情的经过后,让我拨打了盘龙区区长热线,区长热线说,一星期内答复。”
一个星期后,马老太接到了东华街道办的答复:目前已经与承杰物业管理公司交涉,那条深沟应该属于物业公司管理。
然而,一直到9月中旬,那条深沟依然存在,马老太一气之下,决定用法律武器来解决这件事情。9月17日,马老太太将盘龙区城管局和昆明承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上诉到盘龙区法院,其诉讼请求为:两被告管理地段上的深沟造成了本人摔伤,应承担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费用等共计15994.45元,并要求被告消除该地段的安全隐患。
物管解释
查不到管理单位
昨天下午2点30分,记者拨打了被告之一盘龙区城管局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我们无法作出答复。”
随后,记者拨打了另一被告昆明承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办公室陈主任说:“新迎北区是一个老小区,已经建成20多年,这条沟也就存在了20多年。当时,物业公司还没有成立。”他表示,此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无法查找到管理这条沟的单位了。
然而,有居民称,这条深沟旁的厕所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
居民感慨
深沟其实很易填埋
昨天下午5点,记者来到新发巷,深沟依然存在,长约50米,深约70厘米,宽约60厘米。沟的尽头,有一所公厕,厕所的入口在沟上,上面盖着盖板。
据附近的居民贾先生介绍,这条沟曾经是围墙边的排水沟,后来废弃了,但一直没填埋。“曾有很多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这条深沟的问题,却一直没有人前来处理。”
“当时,曾有居民拿木板盖在深沟上,还在上面铺了些棉絮,但物管公司却认为影响了市容,要求将木板取走!”一名妇女说。
“要处理这条深沟很简单,只需拉来一些泥土,将沟填埋,再在泥土上面栽上树木,既美化了环境又消除了安全隐患。”众多居民感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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