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率先披露广东第一例“结石患儿”张卓宇。九个多月大的小卓宇由于左边肾结石尚未取出,还要再做手术 本报记者 王俊伟 摄 |
(本报记者 鲁钇山 实习生 胡松惠) 一个不满周岁的儿童,怀疑因服用三鹿奶粉而左右两肾都患上肾结石。其家庭举债完成右侧的手术后,左侧的手术又摆在面前,无力完成。痛定思痛,孩子的父亲打算诉诸法律。
昨日下午,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谭头村村民张秀文将一份民事诉讼状送到广州中院,状告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奶业协会,要求两者赔偿各种费用共计90万元。广州中院收下了诉状并相关材料,但表示是否予以立案尚需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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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吃俭用买“三鹿”
据了解,本案的受害人张卓宇出生于2007年11月8日,至今不满周岁。张卓宇出生后,由于他的母亲需要打工谋生,无法为他提供母乳喂养。他的父母即开始为他购买三鹿牌慧幼婴幼儿配方奶粉,张卓宇一直服用。“我们本来也想过买其他牌子,但后来想到这是要给孩子吃的,马虎不得,就经过仔细考虑选定了三鹿,因为当时大家都说三鹿是最好的,所以我们打定主意省吃俭用也要买正牌!”张秀文昨日如是告诉记者。
不想,2008年3月,张卓宇在服用奶粉4个月左右时,出现了反复的发烧、哭闹现象。到今年7月,张秀文发现儿子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体温达39.2摄氏度,哭闹不停。张秀文带孩子到其打工的东莞当地医院多次就诊,均查不出原因。今年7月10日,张卓宇出现呕吐。7月12日,张卓宇尿量明显减少,东莞东华医院进行了全身检查,检查B超发现:双肾多发性结石,左肾门结石并肾积水,右输尿管下端结石梗阻并肾积水。
举债做右肾手术
考虑原告病情严重,东华医院建议张秀文尽快将儿子转入广州的大医院。7月13日,张卓宇转入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双肾多发性结石、双肾积水、急性肾功能不全、不全性肠梗阻等。入院当天,医院即向家长发出了病重通知书,并在入院当天20时在气管内实施“右输尿管切开取石术”。2008年8月26日,该院又实施“经输尿管镜右输尿管内支架管取出术”。
从检查到住院手术,张秀文前后花了约4万元,这些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他跟亲戚朋友借的。
还有左肾无钱手术
8月30日,张卓宇出院。医院在出院通知书中建议:患儿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后,再行左肾结石取出术。“现在,张卓宇的右腰有一条两寸长的伤口。医生说一次不好同时开刀动两边的手术,所以左边肾结石还没取出,需要二次手术。我们希望尽快给孩子做手术,但实在没钱,能借过的地方基本都借过了。”张秀文的眼里一片晶莹。
诉诸法律“讨公道”
据张秀文说,张卓宇是广东省卫生厅发现并确定的广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受害人,“由于不知道疾病是三鹿奶粉导致的,孩子在广州住院治疗期间,我们仍然一边治疗一边服食三鹿奶粉!当我们知道罪魁祸首就是我们一直最信任的产品的时候,我们几乎完全崩溃了”!
“三鹿公司的行为充分显示了其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蔑视,对消费者安全的刻意漠不关心!他们制售不合格产品的侵权行为极其恶劣,给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也给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和经济负担!我们现在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对他们的行为作出惩罚性赔偿,以惩戒其见利忘义的恶劣行为,警示后来者!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张卓宇的代理律师陈北元气愤地说。
第二被告:
中国奶业协会
在张卓宇案的民事诉讼状中,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一被告,而中国奶业协会则被列为第二被告。为什么要告中国奶业协会呢?诉状中称,奶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协会成员的经营行为应当约束,但此次三聚氰胺事件成为涉及整个行业的丑闻。其中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为该协会副理事长。
诉状中还引用此前的媒体报道称:问题真真切切发生在三鹿,可三鹿集团的一些员工则感到不服。因为在奶原料中加入三聚氰胺,“这是全行业的一个‘脓包’,这次很不幸,被我们三鹿给挤破了。”同时,早在三年前中国奶业协会的专家就知悉原奶掺假,但没有对行业协会成员作出任何公开警示。因此,奶业协会行为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原告,与被告一构成共同侵权,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起诉书要求两被告连带承担赔偿张卓宇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等共计15万元及精神赔偿金30万元,同时要求三鹿集团向张卓宇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5万元。
广州中院:是否立案需研究 希望高院协调
昨日下午,张卓宇的诉状送到广州中院后,该院非常重视。“根据法律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此类索赔金额不到5000万元的民事案件,不属于中院管辖范围,中院是不予立案的。但考虑到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范围非常大,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决定先把诉状和有关材料收下,然后通过仔细研究再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对此,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三鹿奶粉案涉及范围太广,如果广州中院受理了,其他各地法院也分开受理,那么这个案子将在全国范围内到处开庭,这样也是不太合理的。三鹿公司就算有钱赔,恐怕也派不出那么多人应诉。因此,恐怕最好的办法,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指定和协调,这样才能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更好地对本类案件进行审理,保护相关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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