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 摄
来自河北衡水的21岁女子张某未婚怀孕,于厕所内产下一名女婴后,惶恐中将女婴勒死,弃至通风道内。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海淀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1月下旬,被告人张某在海淀区西翠南路汇丰鑫招待所地下一层厕所内产下一名女婴。由于系婚前生育,张某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毛巾勒住女婴致女婴急性机械性窒息死亡。上午在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
事发前张某正在汇丰鑫招待所做前台接待。
2006年,当时19岁的张某与男子高某相恋,并发生了性关系。据张某在口供中称,去年5月前后她和高某分手。直到9月,已经几个月没来月经的张某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她和前男友高某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做不了人流,只能引产,但她没钱。高某不管她,她也不敢让新男友知道。
今年1月下旬,正在宿舍睡觉的张某忽觉腹部疼痛,慌忙赶到招待所地下一层的公共厕所内。在厕所蹲了一个小时后,她产下了一名婴儿。孩子掉在便池里开始啼哭,她特别害怕,就用旁边挂着的一条白毛巾缠住婴儿的脖子,放在垃圾袋里,扔到了厕所外面的通风道内。十几天后,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发现了弃婴。
由于怀孕时张某体态改变不大,所以周围人都不知道她怀孕了。后来民警到宾馆内采集血样进行比对,张某逃离了招待所。今年4月24日,张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院认为,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法警带出法庭前,张某恳求道:“我认罪,我错了。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我。”(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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