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15日至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对外发布消息称,将有134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万余人。
本次招考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本月13日以后,考生可在人保部网站(https://www.mohrss.gov.cn)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招考部门、招考职位信息、招考政策、招考咨询电话以及招考公告等情况。
此次招考将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招考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和艰苦边远职位倾斜。除了保持了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必须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比例外,还首次提出将针对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项目并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部分招录机关中拿出专门计划。同时,对报考基层岗位、特别是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面试人员名单将继续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调剂职位将在网上统一公布,并面向社会统一调剂。面试考官小组将吸收一定比例的外单位持证考官或有关专家,提高面试评价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各招录机关均将设置咨询电话,为考生报考提供便利。
此次招考对违规违纪考生将加大处罚力度。中组部、人保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制定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生的行为。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中央机关招考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考生,其在5年内也将不得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招考。(记者左颖)
· · ·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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