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轲
因城市空气质量和水质达标率低,内蒙古自治区的巴彦淖尔市、河北省的衡水市等11个城市昨日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开点名批评。
昨日,环保部发布《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公布了2007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下称“城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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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中,因空气质量较差,内蒙古自治区的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甘肃省的白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湖北省的黄冈市等城市被点名批评。河北省的衡水市和沧州市、山西省的临汾市、安徽省的阜阳市、陕西省的铜川市、甘肃省的武威市等城市,也因水环境功能区(城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较低被公开批评。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617个“城考”城市中,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城考”得分大多在省、自治区内位列前茅。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4.44%、82.09%和84.06%,与上年相比,分别提高了3.75、0.9和1.83个百分点。
据了解,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首次被纳入《年度报告》。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对全国城市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满意率与各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城市政府环境管理力度密切相关。
在被调查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中,山东省的临沂市、东营市、日照市、烟台市,黑龙江省的大庆市、黑河市等6个城市公众满意率大于90%,而山西省的大同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贺州市等城市公众满意率较低。另外全国还有32个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城市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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