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坠桥身亡 路政局被判赔
本报讯(记者刘杰)李老汉深夜独自去诊所看病,回家途中不慎跌落涵洞桥下死亡。其家人认为李老汉之死,是因为路边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因此将北京市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
71岁的李老汉是延庆千家店镇千家店村的村民,今年1月6日凌晨1点左右,李老汉因感冒发烧,独自到村卫生室就医。打完针后,李老汉回家。在途中有一段涵洞桥,桥底深约6米。李老汉经过此处时,不慎失足跌落到桥下死亡。
李老汉的家人认为,李老汉走到涵洞桥时,一定误认为到了转弯路口。由于此处没有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他一转弯就摔下去了。由于这段公路归北京市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管理,他们便将延庆公路分局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为李老汉之死承担责任,赔偿丧葬费等共计15万余元。
庭审中延庆公路分局称,这段公路的重修建设标准,是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李老汉跌落涵洞时身体状况不好,因此不同意赔偿。
延庆法院勘查后发现,这段公路在涵洞桥处没有警桩和防护栏。另一方面,李老汉应了解村内公路路况,深夜外出应有照明措施,因此判处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延庆公路分局赔偿李老汉家人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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