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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关韩国明星崔真实自杀事件的网络留言及帖子,成为韩国坊间近期议论的焦点。人们话音未落,这几天,韩国又有两名明星自杀。
对网络上出现的大量恶性流言和虚假信息进行规范,韩国有两派意见。
一方是自由舆论派,他们认为过度的立法,会侵害公众自由。而另一派则认为,应该对恶性网络流言进行严格治理,加大惩治的力度。
“崔真实法”在韩国掀起轩然大波 据调查,2004年至2007年间,关于网络名誉毁损案件激增了三倍多。根据10月5日警察厅发布的国政监察资料,2004年的网络名誉毁损案件数量仅为3667件,而到2007年,增长到10028件,3年间剧增173%。从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末,总共发生了5145起网络名誉毁损案件,4668人成为被告,可见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的增长势头之猛。
韩国艺人,差不多都因为网络恶性留言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伤害。而崔真实案的发生,是因为某证券公司女职员在网络上散布流言,说她借了25亿的高利贷给最好朋友的丈夫。
在互联网上引用这样言论的网络报道也在不断发布,稿件又跟上了大量的恶性留言,奇怪的评论通过网络空间无限扩大。这种恶性留言的循环,变成了赤裸裸的伤害。崔真实向警方求助搜查事实真相,但于事无补。
崔真实的死亡,使人们的关注点再次聚焦在对网络恶性留言的规范和管理上。很多人要求立法,阻止网络匿名产生的暴力。
演员崔真实自杀的第二天(10月3日),大国家党国会委员的代表洪准杓说,崔真实的死亡原因是恶性评论和网络的恶性跟帖。他对外公开了拟名为“崔真实法”的决定。第18届国会将从10月6日开始启动为期20天的国政监察。
此前,根据《信息通信网法》实施令的规定,“网络实名制”只适用于日均访问人数为30万人以上的16个门户网站、5个视频网站(UCC)、日均访问人数为20万人以上的15个网络媒体等共计36个网站。政府可通过修订《信息通信网法》,扩大网络实名制的实施范围。这样,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对象,可从现行的36个网站大幅增长到250多个网站。这就是为外界所熟知的网络实名制。
“崔真实法”强化网络运营商对留言删除的权限,全面扩大网络实名制。“崔真实法”在韩国引起巨大反响,一天内参与讨论的人超过10万。
在线讨论网站“Issueplay”10月4日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54%的人希望采取措施制止网络恶性跟帖。他们认为,除了崔真实,还会有受害者,所以应该采取措施。而34%的人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样限制了言论自由。
8日由舆论调查机构韩国社会舆论研究所KSOI的每周定期调查结果显示:针对推进“崔真实法”的问题,59%的被调查者表示赞成,而反对者仅占赞成票的一半左右,即30%。“有必要限制网络恶意留言及毁损个人名誉的现象”,赞成者在各个地区、性别、年龄层中占据绝对优势。
网络实名制如何加强 在韩国,一个人由于他人的恶性跟帖而受到伤害时,门户网站一般通过“请求中断跟帖服务”立即解决;当个人判断门户网站的跟帖损毁了自身名誉时,可根据相关程序申请门户网站中断发帖人的跟帖权利。
“请求中断跟帖”服务的申请程序非常简单。首先说明自己的身份,然后以网络方式或邮件发送详细的恶性跟帖内容,门户网站在收到被害者申请之后,立即发送短信确认申告人的身份(申告人与被害者是否为同一人),经确认吻合后立即处理,最后,网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申告人告知处理结果。
另外,有关网络跟帖造成伤害方面的法律已经出台,广播通信委员会主持的“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等法律,就是典型对策。该法明确规定:“针对主张受到跟帖影响的被害者的申请,根据侵权行为的有无,应立即采取删除相关帖子或其他临时措施”。
崔真实等艺人死后,社会中建议设定“网络侮辱罪”的氛围急剧膨胀,成为主流。然而,专家们普遍指出,“利用崔真实的死出台"网络侮辱罪"的想法,还是有些牵强”。
从门户网站的属性看,即使没有逮捕令,只要搜查机关发出邀请,门户网站极有可能向警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可见,由于政府近期实施的“门户网站管制政策”,各大网站也不敢喘大气,乖乖地服从政府的行政指令。
今后,门户网站的跟帖管理,将从原来的“言论自由”转变为“对付恶性跟帖”。而且,根据广播通信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邀请,对特定方面的舆论采取封闭处理的可能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10月5日召开的定期国会上,大国家党表明,“要加强网络侮辱罪与网络实名制度相关立法,以改善网络文化”;而民主党呼吁,“立即停止网络侮辱罪的推进”,认为政府的网络监察与控制是一种“网络戒严令”。
大国家党国会委员的代表洪准杓强调:“借助匿名性的网络暴力与恶意留言是令人发指的卑鄙行为,网络空间不该沦落为丑恶而肮脏的空间。”
相比之下,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广播通信委员会民主党的8名议员发表了联合声明,声讨“政府与执政党(大国家党)推进出台网络侮辱罪及网络实名制度是监视和控制网络空间的企图”。他们表示:“尽管存在关于恶意留言的现行法律处罚条例,政府还执意颁布网络侮辱罪,这无异于向广大网民宣称,禁止参与批评政府的舆论,是一种威胁性处罚规定。”
期待网络自净运动 10月7日,MBC电视台前社长、民主党崔文洵议员指出:“一般情况下,留言无法辨认出生产者与消费者,这也是刑法中的侮辱罪的处罚能力受限的主要原因”。他强调教育的重要性,主张“应从小加强媒体教育,研究将媒体教育纳入义务课程的方案”。崔议员表示:解决恶意留言问题,侧重点应在网络自我净化运动上,而非法律处罚,“积极促进网络自我净化运动,是当今的重中之重”。
专家们强调,即使没有“网络侮辱罪”,现行法律也可处罚恶意跟帖。只要扩大刑法中关于侮辱罪的适用范围,并严格遵循法律制度,就能解决。
光云大学文祥贤教授在讨论中强调:“由于互联网具有以网民为导向的媒体特点,因此,从全球趋势看,法律管制并不是网络的发展方向。”
中央大学姜真淑教授提出长久方案:“将媒体教育纳入正规的义务教育课程,培养公民的正确沟通方法与数字化意识”。
庆熙大学网络学院NGO系闵庆培教授说:“当然,恶意跟帖等歪曲的网络文化应该成为深刻反省的对象。我们有必要探索及改善现有网络文化的对策方案。但是,其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应由网民自己寻找,尽量避免政府权力等介入。政府权力不该把少数现象即"恶意留言者"问题渲染为整个互联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从而破坏网络空间的本质即开放性、自律性及自由沟通。”
(作者曾为韩国电子日报社记者,现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