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9时,孩子的尸体已进行了火化。孩子死得太惨了……如此质量的教学楼是怎么验收投入使用的?”10月9日,记者到河南洛阳市十六中采访,有不少学生家长这样发问。
事件:教学楼立柱突然倒塌 洛阳市十六中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篆村附近。
10月6日上午,这所中学的一栋两层教学楼一楼的立柱突然倒塌,正在课间玩耍的一名13岁初中生不幸被砸中,当场身亡。
有学生向记者证实,死者叫李璐帆,今年13岁,是该校初二学生。10月6日上午10时03分左右,也就是第二节课后课间操时间,李璐帆和几位同学在该校一栋两层教学楼一楼玩耍时,一根立柱突然坍塌,致使李璐帆当场身亡。
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中心学校负责人在事发后曾介绍说,事发时,大多数学生已回到教室准备上课,初二学生李某和另外两个男生在教室门口走廊的柱子旁玩耍,当时李某抱着柱子,另外两个男生拉着他的衣服往后拽,这时柱子突然倒塌,李某躲避不及,被落下的砖石砸中头部不幸身亡,另外两名学生无恙。
“几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究竟有多大力气,咋能将支撑校舍的立柱一拉而断?”不少学生家长对教学楼的质量表示担心。一目击者说,事发后,他们在现场看到,倒下的柱子上贴有白色瓷砖,柱子里没有一根钢筋。有学生说,此前,立柱曾经倒塌过,但没有伤及师生。
据了解,出事的两层教学楼始建于1997年,建成时是挑梁结构,一楼没有立柱,立柱是后来加建的。
在记者采访中,洛阳市西工区教育局及十六中有关人员没能说清楚教学楼为什么要加立柱。有的学生家长说,可能是学校考虑到二楼学生多,在走廊上活动时担心挑梁承重不够易发生危险才加建立柱的。
处理:全市开展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 事故发生后,洛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西工区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洛阳市副市长杨萍等立即赶赴现场,察看了解情况,并就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进行研究。
事发当日,洛阳市十六中校长张廷伟被免职,由红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刘文端代理校长职务,同时组成了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房屋安全鉴定组、稳定及善后组3个工作组,并立即开展工作,全面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等事宜。
10月8日上午,洛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由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带队,市教育局、建委、安监局等单位参加,立即组成8个工作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原因:隐患长期被表相掩盖 经初步调查分析,该教学楼于2003年加固的立柱用砖砌成,与二楼外走廊挑梁之间的连接部位采用水泥填压,外墙又镶上瓷砖装饰,水泥凝固后收缩,与二楼外走廊挑梁之间产生缝隙,外面的瓷砖遮挡了里面的缝隙,致使该处隐患长期被表相掩盖。学生在玩耍时,该立柱受到外力推拉而致倒塌。
综合上述情况,该教学楼后来加固的立柱和二楼外走廊挑梁之间连接不牢固,应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关于该教学楼的建设及立柱加固的情况,调查组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质疑: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流于形式 “为了吸取汶川大地震的教训,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9月1日开学前,排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通知要求,对学校的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那么,洛阳市第十六中学有没有经过详尽检查,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这并不隐蔽的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流于形式?”不少学生家长发出这样的质疑。
“孩子的生命是脆弱的。难道校舍的安全非要用孩子的生命来检验吗?学校管理者对学生的安全不能再漠视了!如果针对校舍安全的质量鉴定能够更早一点、更全面一些,今天的悲剧也许就不会上演。希望此次悲剧能够唤醒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更多的责任意识。”当地一位群众痛心地说。
本报洛阳10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