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讯记者王斗斗司法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学习培训班开班,正式启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培训环节。司法部党组成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以上党员干部约500人,分2批参加集中学习培训。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郝赤勇在开班讲话中指出,集中学习培训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目的是集中一段学习时间,认真踏实地学原著、学原文、学文件,真正把科学发展观学懂弄通,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问题,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带头”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培训,在自学的基础上,相互借鉴,相互启迪,集思广义,共同提高,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至关重要;对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在直属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迅速将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入展开,至关重要;对于整个司法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至关重要。
郝赤勇强调,参加培训班的每位学员要原原本本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听取中央党校专家的专题辅导报告,撰写学习心得,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为主题,交流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交流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郝赤勇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突出重点,提纲挈领,把握精髓,努力学得更多一些、更好一些,理解得更深一些、更透一些。要深入讨论交流,进一步解放思想,敞开思路,从理论层面探讨问题的一般规律,从实践层面寻找问题的具体答案。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思路。
在今天的培训班上,江苏、江西、四川3个省司法厅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单位作了专题报告,介绍了各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围绕“科学发展观与执政党建设”作了辅导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阐述了学习实践活动是马克思主义创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改革创新是学习实践活动的落脚点等重要内容,加深了全体学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