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张友平 昨天,40岁的罗平县农民彭树德,仍奔走在云南省的多个部门,欲向罗平县鲁布革派出所索要6万元伤残补助。
事起民警查盗窃案
去年11月28日晚,家住罗平县鲁布革乡未吉村的农民彭树德,家里来了一位熟人住宿。
早早拉马上山,去驮生姜。等他回家,已是10点多,这位熟人穿着他的裤子爬了起来。原来,不知何时,此人的钱包、手机和裤子都被偷走了。
熟人向鲁布革派出所报了案。该所民警唐容和刘国操出警,首先约谈彭树德,他肯定了这位熟人丢东西的事实。但面对怀疑,彭树德称:“村里很复杂。是谁偷了他的东西我不知道!”
被2名民警殴打?
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事,只有彭树德的叙述。他称唐容和刘国操见他拒不承认偷了东西,到了傍晚,就把他拉上车。刘国操对他左右打耳光,打得嘴鼻流血,之后又拉到八大河警务室,用绳子捆了其双手。唐容则用脚踢他,还用枪逼他承认偷了东西。
彭一直称,他没有偷东西,自己是冤枉的。这些话激怒了民警,对方又开始轮番殴打他。之后,民警用毛巾帮他擦干净了脸上的血和汗水,拉到鲁布革派出所,作了笔录,并按了手印,才放他出来。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鲁布革派出所核实,一位民警表示知道此事。但是,对于细节他称“我不好说”。
去年11月30日一大早,彭树德来到罗平县公安局纪委反映情况,对方作了记录之后,嘱咐他先去医院看病,表示一定会调查此事。住了4天的院,彭树德嫌医药费太贵,便出了院。出院证上,医生写的是“软组织损伤”。不久,经过曲靖市司法部门的鉴定,他的伤情为“轻微伤”。
此后,由于得不到赔偿,彭树德经常跑到大街上喊冤,称“警察打人”。同时,时而跑到鲁布革派出所吵闹。为此,政府及几个部门,都协调过此事。当地政府还曾出2000多元,给彭树德治病。
纪委调解获赔5000
今年3月,罗平县检察院、公安局纪委与彭树德,一起坐下来就赔偿进行调解。罗平县公安局纪委的措辞为:“鲁布革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理一起盗窃案过程中,致使彭树德受伤。”该话透出,民警的行为,导致了彭树德的受伤。但文中没有提及具体过程。
记者从协议书中看到,这次调解由罗平县公安局纪委领导夏国飞等人主持。
最终达成的协议,是由鲁布革派出所一次性补偿彭树德5000元,作为他的住院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同时注明“彭树德今后若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鲁布革派出所概不负责”。几方都在协议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在甲方一栏的签字中有“刘国操”的名字,他正是被彭树德指为殴打他的民警。
索要6万养老费无门
然而,今年以来,彭树德的伤情有加重趋势。今年5月19日,他所在团坡村的几十位村民,签名证明他在“2007年11月以后变为残废,无劳动能力”。当地残联部门经过调查,为他出具了“残疾证”,级别为“三级残疾”。此后,彭树德也拄上了拐杖。
彭树德又开始反悔当初所签的协议了,认为对方赔偿金额太少,四处反映欲向鲁布革派出所索要6万多元的“伤残养老金”。
昨天,记者3次致电鲁布革派出所,对方都表示唐容和刘国操去外面办案了,暂时无法联系上。这位警官出言谨慎,但默认有此事,还询问:“他(彭树德)是什么时候到你们那里的?”
云电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均认为,伤者被鉴定为轻微伤构不上刑事责任,因此双方的纠纷主要是民事赔偿。如果双方签订过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之后再索要6万元并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