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涉嫌香港湾仔税务大楼纵火案的51岁男子,10日在东区法院提堂,他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下月7日再审。
控方指,警方需要时间作进一步调查,申请将案押后至下月7日再审,获裁判官接纳。
被告代表律师表示,被告要求以1000元保释外出,但裁判官认为,被告面对的控罪极其严重,很大机会弃保潜逃,不准他保释,需要还押。
案情指,被告于上星期四早上,在税务大楼四楼税务局的商业登记处柜位,淋易燃物体及用打火机点火,事后疑被烧伤逃去,同日下午到屯门医院求诊时被捕。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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