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江西省百佳创业女性”称号,其丈夫一审也被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8年9月26日,(江西)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刘晓菲、贺春喜,自2001年至2007年案发,共向111人吸收存款1863.35万元,两人一审分别获刑8年和6年。
刘晓菲由当地一名下岗女工发展成为有名的女企业家,在当地颇具传奇色彩,但“神话”终归还是破灭在了犯罪的门槛上。
高息筹来千万元借款后夫妻俩失踪 10月8日10时,莲花县城永安北路的莲花商品大世界门前。摆摊的王老伯手指着位于商品大世界一楼名为“广华商贸中心”的超市告诉记者:“那里原来就是贺菲超市,一年前老板犯事后,很快就被别人承包去,改了名字。”
记者看到,超市卖场约300平方米,店门上方“贺菲超市”四个大字的痕迹隐约可见。王老伯说,贺菲超市曾有过辉煌的历史,超市的女老板刘晓菲,另外还有几家企业和店面,她在当地非常有名,但终究还是没能躲过没落的命运。
贺菲产业的没落,还得从一年前“女老板席卷千万巨款失踪”的事情说起。萍乡女商人刘晓菲,30多岁,在莲花县拥有自己的塑胶厂、食品厂、超市等企业以及多处店面,可谓富甲一方。然而,2007年6月14日,她开办的塑胶厂、食品厂等均被债主围住,企业停产。次日,她开的超市、临街店面等也随之关门。很快,关于女商人刘晓菲借款千万元无法归还且已不知去向的消息,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之后数日,前去贺菲产业所属企业讨债的人,更是络绎不绝。有讨货款的供应商,有讨工资的贺菲企业职工,但更多的人是追讨借款。当时许多莲花本地人都知道:刘晓菲及其丈夫贺春喜在当地办了很多企业,急需投资,所以以远远高于银行的利息向人借款,为了获得高息回报,县城很多生意人都借了钱给他们。
当地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贺、刘夫妇二人的筹资方式是:谁借来3万元,就当场从3万元里面抽几千元利息给借款人,实际投资人的本金还算是3万元,然后每月支付利息给借款人。据初步计算,借款10万元以上的就有100多人,不管和该夫妇二人是否认识,都可以借钱给他们。包括贺菲超市一些营业员,虽然自身经济窘迫,也都曾借了1万~2万元不等的现金给刘晓菲投资。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拘 其实早在2007年6月“女老板疑席卷千万巨款失踪”事件之前,就已有多人通过司法途径向贺菲企业追讨借款。2007年3月,萍乡市民杨某和张某向萍乡市安源区法院起诉,要求莲花县贺菲超市归还向他们两人的借款180万元。另外,安源区法院还受理了6起诉贺菲超市欠款的案件,涉案金额达350万元。同时也有好些人到法院以借款不还为由起诉了刘晓菲,甚至该县一乡政府也因借了钱给刘晓菲而无法讨回,便很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很多人之所以借钱给贺菲产业,是因为莲花县自2006年关闭小煤矿后,有钱没有地方投资,才投入贺菲产业以图得到高利息的回报。
刘晓菲向他人借来巨款不知去向事发后的2007年6月底,莲花县人民政府紧急组织召开了政法机关就贺菲产业问题的协调会。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贺菲产业负责人进行调查,尽快妥善解决问题。很快,法院派出法警对贺菲产业进行了查封。
当年7月初,贺菲产业老板贺春喜和已“失踪”一段时间的刘晓菲,先后被莲花县公安局抓获,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
据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贺春喜、刘晓菲俩人,在6年时间里共吸收公众“借款”约有1000多万元,他们对吸收来的“借款”,分别给以1.5分、3分、6分不等的利息,他们吸收公众的存款除投资到自己的企业发展外,另外就是用来支付给他人的高额利息。
曾获江西省百佳创业女性称号 在莲花当地,谈起刘晓菲和她的贺菲产业,县城许多居民都要感慨一番。但莲花县居民更乐意提到的是,刘晓菲有点传奇色彩的创业经历。据了解,刘曾经是一个下岗女工,但下岗后她并不气馁,她向家人借钱在莲花县商品大世界开设了一家日用品专营店,经过两年的艰苦打拼,很快偿还了全部的债务,并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
1994年,在莲花县供销公司破产拍卖时,不满足于现状的刘晓菲一举买下了一个门面,开设贺菲服装城,专营女性服装。凭着良好的服务和信誉,贺菲城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在走南闯北的经商生涯中,刘晓菲发现塑胶袋在市场的销量大有潜力。经过深思熟虑后,她决定前往深圳的一家胶袋厂边打工边苦心钻研相关技术。经过几个月的摸索和学习,她熟练地掌握了胶袋生产的全部技术。回到莲花县后,她投资400多万元从广东购回塑胶袋生产线,在莲花县琴亭镇工业园区创办了莲花县贺菲塑料胶袋厂,接纳安排了下岗职工200多人。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刘晓菲的努力下,“贺菲塑料胶袋厂已发展成为拥有固定资产达1千多万元的莲花贺菲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值达800万元,创利润近百万元”。之后,很快又开办了江西菲菲食品厂。
据了解,刘晓菲为此曾先后获得“萍乡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西省百佳创业女性”等光荣称号。对于贺菲产业“神话”的破灭,当地人无不为之惋惜。记者获悉,萍乡市总工会对贺菲产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报告上也曾提出,贺菲产业的塑胶厂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效益很好,只是由于老板急功近利,违反了企业发展的原则,才导致企业资不抵债。
“神话”倒塌产业将被拍卖 时隔一年后的2008年9月26日,莲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让当地百姓颇为关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贺春喜、刘晓菲夫妇二人站到了法庭被告席上。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晓菲、贺春喜在莲花县开办贺菲塑胶厂、江西菲菲食品厂、贺菲超市等企业,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自2001年以来,两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钱,出具借条,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月息高达1~2分。特别是从2006年以来,由于江西菲菲食品厂筹建资金及债权人催还本息的压力不断增大,两人采取借后面人的钱归还前面债权人借款的办法,向更多的社会不特定人借款,月息高达5分至1角,用于弥补亏空。
自2001年至2007年案发时,两被告人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111人吸收存款1863.35万元,其中,向出借人还本187.5万元,付息249.33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晓菲、贺春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被告人犯罪数额巨大,且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晓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贺春喜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一审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晓菲、贺春喜有期徒刑8年、6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10月8日上午,记者在莲花县城的主要街道上,看到关于贺菲产业的拍卖公告:萍乡市一家拍卖公司受委托,将于10月14日上午在莲花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拍卖贺菲产业位于莲花县城赣西家具城二楼的33间店铺。
记者随后赶到赣西家具城。据了解,将拍卖的33间店铺目前尚且出租给他人经营,总面积达2085.1平方米,可单间竞买也可整体竞买,整体拍卖参考价为552万元整。有群众告诉记者,贺菲产业名下的资产将在随后逐一拍卖。(大江网-新法制报廖世杰)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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