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平,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建筑院总工程师,跟菜场摊位收费问题“较上了真”——从去年底开始的菜场调查,到今年初市人代会上提交书面意见,到如今关注“集贸市场管理费”取消后的“受益调查”——如此孜孜不倦,是因为,除了“总工程师”的职业外,他还有一个法定职务:上海市人大代表。
这位“较真”的人大代表并非“孤军奋战”,他关注民生的监督意见不仅得到了行政部门的认真回应,而且,更有“法定后盾”提供有力支撑——除相关国家大法之外,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试行)》。
依照这个若干意见,市人大代表要履行好法定职务所赋予的责任,就必须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的意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注重提高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实效,积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推进本市各方面工作。
这个若干意见,特别强调了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包括参加会议、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电话、书信、互联网等;对重点联系的范围,也有明确规定,主要是“原选举单位的区县人大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和本系统的人民群众、代表居住地的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面的具体工作量,也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比如,“市人大代表参加区、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市或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参与常委会信访工作,在任期内不少于1次”;意见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也做了较具体的“法定”,比如联系群众时的时间保障问题、代表工资享受问题、奖金和其他待遇等问题。
毋庸讳言,长期以来,人们常常把“人大代表”看成是一种政治荣誉,忽略甚至忘却了“人大代表”本是法定职务,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运转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矫正这种认识偏差,就要通过制度设计,让更多人大代表在社会生活中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毕竟,“较真”的人大代表,多多益善——那是国家之幸,人民之福。(姚丽萍)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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