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朱先生在乘坐火车时,被厕所门夹断一根手指,他将沈阳铁路局起诉到法院索赔3万元。日前,此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朱先生委托代理律师出庭。朱先生起诉称,去年9月4日,他乘坐大连至北京T227次火车时,右手食指被厕所门夹断。
沈阳铁路局的代理人称,朱先生是在出厕所时,被门口的冯先生关厕所门时将手指夹断。当时工作人员给他简单包扎,并在大石桥站送医院治疗。朱先生作为成年人,应有避险意识,自身有一定责任。此外,朱先生手指是被冯先生夹断的,朱先生应起诉冯先生,沈阳铁路局应只负连带责任。出于同情弱者的原则,铁路局同意赔偿1万余元。
朱先生的律师认为,铁路局应全额赔偿,因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列车严重超载,旅客只能站在过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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