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评论他人、发布他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他人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讯杭州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提出,将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立规矩,有故意制作、传播、使用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等破坏程序,利用网络散布谣言等行为的用户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目前,杭州市有互联网网站30余万个,网民总数超过500万人。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表示,网络上传播的内容具有可复制性强、流传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有害信息极易在网上广泛传播。同时,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盗用他人网络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中对用户的言行加以规范。
在提请讨论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中,特别指出,对于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