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力 通讯员 危伟强
本报讯昨日上午10时许,陈先生在福州台江广宇商贸停车场内,发现了自己几天前失窃的电动车,立即报了警。瀛洲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陈先生和电动车一起带进了派出所。
陈先生的女友阿玲(化名)闻讯也赶到了瀛洲派出所,当时民警正给陈先生做笔录,阿玲想当天就拿回电动车,但民警表示要先调查清楚,并让阿玲准备好电动车的发票,可阿玲无法出示发票,又执意要拿车。
无奈之下,民警只好让阿玲到办公室外面等着。这下阿玲恼了,开始砸办公室里的物品,最后还一口咬伤了办案民警的手指,办公室里的另一名民警也被她抓伤了。
目前,阿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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