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两被告李占伏和田国伟被带离法庭 |
本报记者 赵雄韬摄
陕西首例利用互联网及邮寄方式走私精神药品、兴奋剂案件昨开审
性质
此案是西安海关破获的陕西首例利用互联网及邮寄方式走私精神药品、兴奋剂案件,也是我国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宗通过互联网及邮寄方式走私精神药品、兴奋剂案件。
表情
田国伟哭着说:“为了获利我没有及时停手。” 李占伏抹着眼泪说:“请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亲情
庭审结束,站着旁听的李占伏母亲向女儿挥手高声说:“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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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缉私警扮收货员侦察
2007年12月22日,西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对出境快件进行监管时,一个名为“PotatoChips”(译为“土豆片”)的国际特快邮包寄往美国,这引起关员警觉。
土豆片在超市里只需几元钱,而邮资要上百元;土豆片是典型的“洋食品”,美国人不可能从西安购买;另外,“土豆片”属于易碎品。关员越想越奇怪,立即对邮包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其中夹藏白色粉末。经鉴定,其为“氯羟安定(药名:劳拉西泮)”,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的二类精神药品。海关缉私警察掌握包裹寄件人是,西安博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便假扮快递公司收货员,对“博景”侦察。
今年1月15日,缉私警对博景公司展开突击检查,查获大量二类精神药品,及美雄酮片剂130万粒和大量兴奋剂,现场抓获李占伏和田国伟。
2008年1月、西安海关缉私警先后赴海南、广东抓获了提供兴奋剂原料的“上线”——吴某等四人和130万粒兴奋剂“美雄酮”买家的中间人郑某。至此,这起涉及全国多省市的特大走私毒品、非法经营兴奋剂案件尘埃落定。
庭审“夫妻店”两年得66万美元
昨日,在西安市中院庭审中,被告李占伏和田国伟在庭上充满了对父母的愧疚,和对从事毒品走私的后悔。
丈夫采购收款 妻子联系客户
昨日上午9时30分,被告双方父母就来到了法庭,他们坐在旁听席最后排。李占伏的母亲没有坐下,盯着法庭的入口,等待女儿女婿出现。10时许,她终于盼到了亲人,努力踮起脚希望两个孩子能看见她,但是李占伏和丈夫并没有扭头。
庭审开始,母亲依然站着,默默地望着女儿女婿的背影。
28岁李占伏和31岁田国伟,在2006年5月,以陕西大丰科工贸有限公司名义,向境外非法销售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和兴奋剂。截至2008年元月,他们从浙江、海南、北京、上海等地,采购阿普唑仑4600克,唑吡坦700克、莫达非尼500克,这些产品均属国家规定的二类精神药品。
调查发现,田国伟负责在国内采购原料、支付货款和收取境外汇款,英语专业毕业的李占伏负责在网上发布产品的销售信息、境外价格磋商、往境外发货。他们以极低价采购原料,加工成片剂后以高出一倍的价格销售。客户涉及美国、意大利、英国等欧美地区,邮寄时申报的品名为“绿茶提取物”等食品添加剂。
用夹带方式邮寄药品出境
李占伏夫妇还从浙江、上海购买大量兴奋剂,并从西安市大庆路大正医药批发公司、康泰医药批发公司等药店,购买含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采用藏匿、夹带方式通过邮寄向境外走私。
经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对西安博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7类药品鉴定,共检出国家规定的9种兴奋剂成分。
指控两人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从2006年5月至2008年元月,两被告共收取境外汇款66.60562万美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占伏、田国伟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人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及相关药品,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当庭检举违法企业
庭审结束前,两名被告为自己辩护,田国伟哭着说:“直到2007年4月,有企业向我要购药的证明,我才知道这些药受管制,为了获利我没有及时停手。”
李占伏将手写的纸条交给法庭,那上面是她检举的28家违法企业。“我从别人那学到邮寄销售药品,落网前只知道这样做可能违规,不知道这些药品能带来那么大的危害。”她说,因为年轻,法律意识淡薄,她才做出了傻事。她擦了擦眼泪,“请法院考虑我是初犯,而且认罪态度比较好,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我知道错了我会改,请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回报社会,回报父母。”
下午1时许,庭审结束,李占伏的母亲依然站着,向女儿挥了挥手高声说:“听话。”李占伏回过头,流着泪说:“你们要照顾好自己。”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杜俊岭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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