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书画鉴定员工出售名家“作品” 骗得事主6万终审获刑4年
以假充真卖画人首被追刑责
本报讯(记者付中李奎)一拍卖行专门负责书画鉴定的员工,将仿制的名家书画冒充真迹卖给了事主。
记者今天获悉,周祥因犯诈骗罪,终审获刑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7年8月,张先生来到一家拍卖行,询问是否有书画名家张海的作品,准备买来送人。其间,他认识了拍卖行负责进行书画鉴定的员工周祥。
之后,周祥联系到张先生称自己找到了9幅张海的书画作品,约其见面看货。“我不懂书画,感觉写得、画得挺好。当时周祥说作品是张海侄子给的,肯定没问题。而且我又觉得周祥是拍卖行做字画(鉴定)的,就相信了。”事后,张先生说。
最终,张先生以6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些作品。
购买后,潘家园古玩市场的专家告诉张先生,作品全是仿制的。而周祥却告诉张先生,钱已经给了张海的侄子,要不回来了。为了骗过张先生,周祥还找来了“张海的侄子”。
事实上,周祥找来的人是一名姓郑的书画商人,因为不愿得罪拍卖行的人,郑某就“配合”了周祥。
事后,郑某良心发现,主动将实情告诉了张先生,并鼓励其报案。但民警发现,周祥此时已从拍卖行离职。
2007年12月30日,民警在朝阳区华都饭店大堂将周祥抓获。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张海的作品很贵,每平方尺约1万元,如果是真迹,这些作品能值几百万元。
法庭上,周祥却辩称,张先生并没有明确对自己说过要“真迹”,他本人应该知道张海作品的实际价值;而且,自己也并没有说过这些作品是“真迹”,只是说这些是“落张海款的字画”。
法院判决
张先生的陈述及其他证人证言,均可证实张先生欲购买的是张海的真迹,而周祥却将仿品冒充真迹卖给对方。周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仿制的书画作品冒充真迹,骗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一审判决后,周祥提出上诉。经过审理,市一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由于在鉴定书画真伪等方面存在法律空白,以往的骗卖仿制书画事件,很难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对销售假书画者定罪量刑,这在本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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