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向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 本报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向第一批开展活动的单位派出15个指导检查组。
每组由厅级领导干部任组长,负责指导检查7至8个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近期,各指导检查组均已开展工作。
派出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是省委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加强指导检查,有利于促进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防止出现走过场、出偏差;有利于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和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联系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指导检查组,要善于抓住工作重点,在指导督促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要多提建设性意见,运用引导和启发的方式,协助指导单位分析检查和解决问题。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所指导单位的好经验和做法,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指导检查组要切实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指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权。要团结协作,增强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求真务实,努力探索积累指导检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要理顺关系,注意加强联系,沟通信息,相互交流,同时紧紧依靠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树好形象,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模范遵守纪律,坚持廉洁自律,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切实增强做好指导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省委交给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