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认为女友对自己不忠,张某一怒之下用刀将她和同屋男子砍成重伤后潜逃。昨日,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实施批捕。
据检察机关调查,今年40岁的张某是四川乐山人,几年前离婚后只身到黔江区打工。
2005年4月,张某在黔江区洞塘修建高速公路时与周某相识相恋。交往一段时间后,周某告诉张某,她结过婚,还有一个孩子。张某听后毫不介意,表示愿意与她共同抚养孩子。
2008年6月,张某、周某在何家榜租房居住并在该处经营卤菜。8月12日下午7时许,周某散步时,遇到了老“相好”陈某。陈某到周某的卤菜经营处买了一付猪心子,并在周家吃晚饭。
晚上8时许,陈某提出回家。周某以找孩子为由,提出同路。疑心已起的张某远远尾随。周某和陈某行至何家榜一居民楼时,突然提出自己在这里还有一间房子,让陈某上去看看。陈某会意,遂同周某进房。二人正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张某赶到,并用钥匙开门。“我反锁了,他进不来!”看到陈某慌忙穿衣,周某一阵好笑。
见门打不开,敲门又没人应,愤怒的张某跑回店铺抓起菜刀。当他再次来到居民楼时,周某和陈某正好下楼。张某二话没说,冲上去将两人砍伤后潜逃。9月3日,外逃的张某被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醒,遇到感情问题,当事人应该及时找朋友和亲人梳理,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后悔终身。
记者罗玺通讯员张兴文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