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刚过,山东枣庄市徐庄镇农民张凯华开始了年复一年的冬种。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他不仅要把麦种播到自家的4亩耕地里,还要将它们播到周围4个村将近千亩的良田中。
变化的起因缘于张凯华等8位农民的一次大胆尝试:将四个自然村中近300户村民的闲散承包地,集中到一起,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从今年3月份的酝酿,到5月份的筹备,到7月中旬工商营业执照的下发,到9月14日的正式挂牌,再到现在的播种,张凯华悬了半年多的心,终于踏实下来。
合作社正式成立后,张凯华到镇上印了一盒名片。名片的正面写着他的头衔: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徐庄镇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背面印着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为社员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统一采购社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社员种植农作物、林果,养殖畜禽,销售社员产品。
小小的名片承载着张凯华的全部希望,不仅标明张凯华开创了全国首家工商注册的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也预示着一种全新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在鲁南生根发芽。
土地撂荒之痛 张凯华高中毕业后,也曾经出去打了一段工,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家庭原因,这些年老老实实地做着农民。做着做着,张凯华感觉痛心起来。满山的花椒树和板栗园,因为缺乏管理,达不到应有的产量,玉米、小麦等农作物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减产。
什么原因呢?张凯华发现,村里的青壮年,很少有在家种地的,一是不愿种,二是也根本不会种。到了农忙季节,很多家庭都是一帮老人和妇女在忙。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张凯华所在的土山村,而是目前当地农村一种普遍现象。当地宣传部门的一位领导将这种农村劳动力现状形象地比喻为:“38、61、99”部队。什么意思呢?这位领导解释说:“目前农村的劳动力,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38"指妇女,"61"指儿童,"99"指重阳节,也就是喻指老人的意思。”
农村一个普遍的现实问题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由于这些村的不少农户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无人耕种,有的请人代耕,有的自行转包,有的甚至把土地让给别人,放弃经营权,因此引发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2008年3月,一个计划,在张凯华的心中逐渐清晰:如果把这些缺乏劳动力家庭的耕地承包下来,岂不是双方受益的事情?一是有效利用了耕地,二是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对这种想法,张凯华除了在本村,还在周围的柿行村、湖沟村和前徐村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很多村民都支持他的这种想法。张凯华随后开始一户户进行动员。他没有想到,除了少数村民外,绝大多数的家庭都给了他极大地支持,同意加入合作社。被分割的土地,逐渐成为了一个整体。张凯华要在当地实现农业集约化发展的想法,一步步变成了现实。
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 基本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张凯华开始思考如何运转的问题了。
第一个问题就是,自己这么操作是否合法呢?张凯华买来了很多法律书籍,他先后仔细查阅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现这种操作模式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但法律并没有明确审批合作社的机关。那么,合作社属于社会团体法人还是公司法人呢?因为在枣庄,甚至整个山东省都没有先例,张凯华的疑问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张凯华当时并不知道,在重庆、成都等地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很多是由民政部门审批的。如果去工商部门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先例。张凯华觉得,合作社按公司运作,应该更能体现独立性。于是他找到了山亭区工商分局的领导。在介绍完他的想法后,工商部门没有立即答应他。张凯华说,事后他才知道,工商部门当时怀疑他是不是个“土地贩子”,想借合作社搞些违法活动。
在张凯华苦口婆心地讲解下,工商部门终于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同意为他办理相关手续。其实,工商部门也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决定也开创了一个先河。
在跑工商手续期间,张凯华先后联络了另外7名村民,作为发起人。同时,土山村、柿行村、湖沟村和前徐村中,共有280户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占4个村总户数的23.4%。这280户村民,入社耕地面积将近3000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4.5%,其中板栗园972亩,花椒园386.7亩,桃园139.2亩,核桃园102.5亩,种粮耕地121.9亩,经济观光林1250亩。
起初,很多村民虽然支持张凯华的工作,但私底下还是嘀嘀咕咕:“他们有这么多土地,不成了地主吗?”
张凯华说:“我们和封建社会的地主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我们的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其次承包权还是村民个人的,他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再次合作社只是在合同期间内,享有对这些土地的经营权。也就是说,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这三个权利是分离的。”
张凯华和其他发起人制定了详细合作社的章程。章程规定,在运作方式上,农民以户为单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收益分配上,按入社土地折股,实行保底分配和二次返还分配等相结合。当年总收益扣除必要管理费用后,首先按入社约定的每股保底收益平均分配,剩余纯利润按股分红,并留存部分合作社集体积累和风险基金。
5月1日,全崮山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全体成员大会,确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张凯华,即合作社理事会主任。8名发起人分别以土地经营权的方式出资5000元,共计4万元作为了注册资金。
7月15日,山亭区工商分局为他们办法了营业执照。
土地产权交易所挂牌 很多村民都在观望着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原因还是怕合作社因为资金问题运转不下去。土山村的一位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冬种小麦,每亩地种子、化肥和播种的费用,总体算下来需要300多元,现在加入合作社的成员每人只需要出资100元,而张凯华等发起人需要垫付200多元,近千亩地,算下来要20多万元。这批资金从哪里出?只依靠张凯华等发起人将难以解决。
张凯华承认,目前冬种方面,资金缺口将近10几万元。
其实,山亭区政府在合作社成立期间,也没有闲着。他们筹备并组建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9月14日,在徐庄镇挂牌成立。
这个交易所的全国创举是,向村民颁发“农村土地产权使用证”。持证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具有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
目前,为了支持张凯华的合作社的发展,交易所已经向合作社的280名成员发放了证书。
这些红红的证书摆在张凯华的办公桌上,已经不再是形式。因为这些证书,为张凯华等村民带来了大笔的贷款。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徐庄镇作为产权抵押的土地使用产权面积是1727.3亩,一共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贷了45万元,分两次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当地农业银行也开始尝试针对“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进行贷款。10月7日,农行工作人员专门到徐庄镇进行调研和宣传。更多的金融机构看好了这一市场。
这些行动,无疑将有效缓解张凯华他们的资金难题。
而徐庄镇所采用的这种“产权证”的形式,也得到了很多专家的认可。因为这种形式强化了土地的财产属性,使农民的承包耕地具有了折股、抵押担保等功能。这种尝试和探索,为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土地属性不变是大前提 当前,农民与农村土地的关系的争议此起彼伏。而在张凯华创办合作社期间,当地政府领导也清醒认识到,批准支持这个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有序流转,把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
但土地属性不变,是大前提。
在这个前提下,如何保障农民的切实权益呢?著名发展战略专家武建东说:首先要认识到农村土地使用权改革是一场非常大的革命,各地的情况不同,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城市郊区跟偏远地区,要继续发展农业走工业化道路,利益方式都是不同的,转换过程当中现在要考虑保障农民的利益。他建议,可以通过这样一些原则来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化,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
确立农地产权改革的原则。将土地的承包期从30年转成70年,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该确定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继续承包。
确立农民土地的控制权。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承包经营权人或者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依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作为出资合作条件,这样可以完全做土地处置。
确认土地的流转原则。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流转期限比照城市情况,不得超过承包或者其它规定的使用上限期限,流转后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三农问题”专家宋洪远把十七大报告的内容和总书记最近的讲话结合起来分析说,目前的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原则:第一,必须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这个前提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第二,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而不是地方政府的意愿;第三,允许农民的土地以各种形式流转,而不是政府为主导去进行流转;最后,最最重要的是流转要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核心,不能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能损害农民的土地收益,不能通过流转增值税,收益都到政府腰包去了。
有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土地管理法正在修订论证之中,上述的一些原则将被考虑在内,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张凯华说:“我们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是从农民身上挣钱,而是要把我们这几个村的农业水平搞上去,大家一起挣钱。”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8个村民的计划实施后,会给社会带来如此大的期望。因为就像专家所言,张凯华的思路迎合了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