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淫秽视频自己观看不犯法
□杨 涛
因个人电脑中藏有黄片被罚款1900元,河南南阳市民任超奇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南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撤销对任超奇的罚款处罚,但保留“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罚款的原因不是任超奇没有违法,而是“情节较轻,对其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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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自家的电脑上复制下载淫秽视频,供自娱自乐,并没有进行传播、扩散,这跟陕西延安的两夫妻在家里看黄色碟片一样,关他人何事?不过,现在倒有网警充当了风纪警察,大吼一声:你犯法了!
网警拿出的执法依据,原来是公安部1997年12月30日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我们姑且不说,公安部门自身设立处罚事项,自身进行执法罚款,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搞“部门利益”之嫌;而且,依照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浏览”、“查阅”淫秽物品不构成违法。
其实,类似“浏览”、“查阅”淫秽物、信息违法的论调早就有之。就在“艳照门”事件刚出来,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这样的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此论调一出来,就遭到媒体的集体炮轰,法律人士不厌其烦地给吉林警方补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课,告诉他们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不知一些网警们是工作忙还是罚款上了瘾,就是“坚决不改”。
香港警方也曾发过一次晕。“艳照门”事件出来伊始,警方最初认定公众以任何方式接触这些照片都属犯法,不过经过媒体和立法委员的质疑后,香港警方马上改口认为“浏览”、“查阅”这些照片并不违法。这是一种务实和遵守法律的作风,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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