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翔)警方日前发出提示: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提醒:遇到公安民警执法办案时,应主动要求其出示警察证件及相关法律手续和文书。
9月1日,黑龙江省讷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安徽省亳州市孙某某报案,称其在讷河火车站附近遭到2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青年绑架,被拘禁35个小时,勒索8万元赎金后放回。
讷河市公安局经过侦查,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将犯罪嫌疑人宋某一、宋某二抓获。据二人交代,该团伙采取驾车跟踪方式,选好作案地点后,声称自己是公安民警查办案件,将受害人拦截实施绑架敲诈,先后于2月、6月、8月在山西吕梁市、山东菏泽市和黑龙江讷河市绑架安徽籍个体商人尚某某、康某某和孙某某,共勒索赎金20余万元。经查,在三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冒充警察时,只是口头称自己是警察办案,既没有警察服装,也没有出示过警察证件。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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