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全州讯(记者邓振福)10月9日,全州县绍水镇红太阳大酒店的老板廖海宾,应全州县绍水某分局的邀请,参加该分局乔迁典礼,并送上红包。中午酒席过后,廖海宾因醉酒,被该分局工作人员送到绍水镇卫生院。
当晚10时许,廖海宾死亡。全州县绍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赶到卫生院封存病历和输液瓶。死者死因需等尸检报告出来后才能明确。
酒店老板应邀赴宴 10月10日清晨,在全州县绍水镇卫生院,廖海宾的遗体安置在医院病床上,走廊上摆着一副可调节温度的冰棺。
据死者妻子蒋某介绍,10月9日晚7时,绍水某分局的人打电话给她,说她丈夫廖海宾喝醉了,让她赶快过来守护。因她当时在全州县城一时无法赶到,便让自己的大哥先赶到卫生院。
蒋某大哥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3个人赶到卫生院时,看到该分局的工作人员已在那里。该分局工作人员说:“医生检查廖海宾血压正常,不要紧的。”接着又说,他们在卫生院已守了几个小时了,肚子饿了,就离开卫生院吃晚饭去了。后来,又有几名该分局的女工作人员来到卫生院查看。据她们介绍,当天中午,廖海宾喝了9杯白酒,总量约有0.9公斤。
蒋先生回忆,医生给廖海宾打第五瓶吊针时,在大药水瓶中加了一瓶小药水。不料在输液过程中,廖海宾突然出现异常。晚上10时左右,廖海宾死亡。
死者家属唐某是学医的。她说,当晚11时50分左右,她赶到绍水镇卫生院,看到一个穿着睡衣的医生赶来,急着换上白大褂,想补写廖海宾的病历,被她阻止了。她说:“从当时的情况来分析,这个医生没在抢救现场,而且病人已经死亡一个多小时,按规定不能再补写相关的内容。”后来,全州县绍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赶到卫生院,将廖海宾所输药液、病历等物封存,作为证据保全。
蒋某说,当晚10时30分,当她从全州县城赶到卫生院时,丈夫已经死去,她没有见到医生和绍水某分局的人员。10月10日,家属叫人送来了冰棺。
死者家属认为请老板赴宴不妥 蒋某介绍,由于近来生意不太好,红太阳大酒店已经关门准备转让了。10月7日,丈夫打电话给她,说绍水某分局迁新址,发了一张请帖给他。他本不想去赴宴,但后来想想,那是能管得到个体老板的部门请客,不去又怕得罪该分局。于是,10月9日中午,丈夫准备好红包就去赴宴了。蒋某说,37岁的丈夫原先酒量一般,自从开了饭店以后,身体胖了就开始控制喝酒了。
蒋某说,据她事后了解,当天,分局请了他们分管的绍水镇、才湾镇和咸水乡的个体老板。蒋某认为,分局不应该请个体老板赴宴,个体老板挣点钱也不容易。如果该分局不请丈夫去赴宴,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死者家属质疑:首先,下午1时30分散席之后,分局人员发现廖海宾醉酒后,为什么要拖到下午5时以后才送去抢救,而且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其次,下午5时30分,廖海宾送到卫生院时,医生检查病人后说不要紧的,没有意识到病人病情的危险性,没有及时送到上级医院抢救,也没有向家属下病危通知书。
请客是为了让老板找到新办公点 对于为什么会请个体老板赴宴,分局卢局长介绍,原来局里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为了改善办公条件,他们搬到绍水新市场一栋办公楼。在搞乔迁典礼时,为了方便个体老板今后办业务能找得到地方,便发请帖给一些关系较好的老板来参加。由于他们跟廖海宾关系不错,所以就以私人身份请廖海宾参加典礼。10月9日中午,全州县才湾镇、绍水镇和咸水乡一些个体老板参加了典礼,他们县局也来了40多人,加上他们分局10人,共摆了20桌酒席,但还没有坐满,喝的酒是40度的全州醇。
对此,廖海宾的妻子蒋某打开某分局的请帖说,如果说是私人身份请客,那应该写私人的名字。而请帖上面的被邀请人是“红太阳大酒店老板”,落款是“绍水××分局”。
卢局长介绍,当天人很多,等到酒席散后,他们才发现廖海宾喝醉了。他叫人送廖海宾回家,但廖海宾不愿回,说要去新办公点看一下。结果廖海宾上车来到办公点时,睡在车上就不走了,他还问廖海宾要不要去医院。廖海宾说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后来,他还倒了水给廖海宾喝。
到了下午5时过后,他发现廖海宾还睡在车上不醒,就派人将廖送到绍水镇卫生院救治。
三方责任难分欲走法律程序 卢说,他们把廖海宾送到卫生院后,医生进行了多项检查,都说不要紧的。他们等家属到医院后才离开,也算做得不错了。如果医院认为廖海宾病情严重,就应该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抢救。分局认为,廖的死亡,是医院有过失造成的。同时,他们还认为,廖是成年人,应该知道喝酒过量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不能喝就别强喝,这起事故中,廖本身也有一定责任。
当天下午,绍水镇卫生院伍院长介绍说,廖海宾大概是10月9日下午5时30分左右送到卫生院的,医生得知病人是醉酒后,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如进行保肝、护肾和排尿等。医生检查发现,病人的血压正常,没有出现危险症状,所以没有考虑转院。晚上10时左右,病人病情突然恶化,医护人员采取多种急救措施,但还是没能挽救病人的生命。他估计,病人有可能是突发心肌梗塞,导致突然死亡的。但最终的死因,需要经过尸体解剖之后才能最终确定。
事发后,全州县相关部门分别派分管领导与死者家属协商相关事宜。10月10日傍晚,三方因责任和赔偿问题没有协商好,将尸体送到桂林一八一医院进行尸体解剖。为先将死者入土为安,绍水某分局已向死者家属预付了3万元。余下事宜等尸检报告出来,弄清死者的死因之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作者:邓振福
(责任编辑:r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