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正在浮山上奋力灭火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刘延珉) 10月12日中午,浮山南麓的山坡上突起山火,经过消防队员及浮山养护公司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午1时许,大火终于被扑灭。记者在采访时得知,12日上午,浮山管理处会同森林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拆除了捕鸟人设在浮山上的大网,有目击者称,捕鸟人是为了报复,才在浮山上故意纵火。目前,崂山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浮山南麓突起大火
10月12日中午12时10分,读者武先生从浮山上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浮山南麓的山坡上着火了,已经有人在山下集结准备登山救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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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是捕鸟人恶意报复
“这纯粹是有人纵火!”在扑救现场,浮山管理处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气愤地说,12日上午,浮山管理处会同森林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在“簸箕扬”附近山谷中拆除了5处违法捕鸟的大网,执法行动进行时,不法网鸟人望风而逃。“这个季节不是清明时节,没有人会在山上动火,再说‘簸箕扬’是个山谷,更不会有人在这里野炊,执法人员前脚刚走山火就起来了,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浮山被网鸟人纵火的说法随后被一帮大学生证实。记者下山时,遇到20余名青岛大学的学生,当问起浮山起火的原因时,学生们异口同声地说,他们确实看见有3名中年男子在起火现场出没过。学生们告诉记者,他们早晨7时就在山上搞活动,亲眼目睹了执法人员捣毁捕鸟大网的事,还有同学用手机把解救小鸟的一幕拍了下来。执法人员走后时间不长,3名中年男子就来到了山坡上,他们边收拾东西边骂骂咧咧,并声称“要给点颜色让他们看看。”由于学生们不愿意搭理他们就离开了现场,时间不长这个地点就发生了山火。
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在浮山脚下观察山火的崂山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案后,已经对起火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和取证。民警告诉记者,纵火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由于纵火是一种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只要嫌疑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能构成纵火罪。对纵火这类严重刑事犯罪,警方将开展严厉打击。目前,警方已经初步掌握一些证据,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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