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0月13日电 10月8日20时41分,天桥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环城路山东省黄河航运局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一行人撞死后逃逸。
接警后,天桥交警大队迅速启动逃逸事故查缉预案,成立专案组,在现场勘查走访的同时,根据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调取电子监控,通过排查,发现一辆在20时47分由南向北驶过的京GKG202号红色轿车前部右侧有损坏,即确定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通过上网查询该车登记车主为齐河县焦庙镇的李某。
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兵分两路,一路直奔齐河县焦庙镇冯李村的车主李传勇家,另一路赶赴李某原在市中区后龙村的暂住地,均未找到李某,根据调查走访及户籍信息上的资料,得知李某的儿子在老家上中学。9日上午,专案组成员又赶到李某的老家找到李某的儿子,通过他儿子又找到李某.经了解,李某于9月23日租给了齐河县李家岸村一个小名叫“乐乐”的人,真实姓名并不了解,而且上午“乐乐”还与李某通过话,“乐乐”称8日晚将车撞坏,修好后下午四点到齐河给他送车.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犯罪嫌疑人必经之路进行堵截,16时10分将正欲回家的董某(乐乐)和肇事车辆查获。
董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2008年10月08日20时40分许,董某酒后驾驶京GKG202号神龙富康牌轿车沿环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黄河航运局门前时将坐于路南侧的米某(男、63岁)撞出,造成当场死亡,事发后董某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并于9日上午将肇事车送到徐李路一汽修厂更换了前保险杠、右前大灯及小灯以便掩盖罪行。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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