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自掏腰包”调解殴斗
打下欠条一方等处理结果 一方否认打人
秦女士一家在动物园游玩时与人发生纠纷,父母被打伤急需治疗,由于双方调解未果,秦女士向民警个人打了借条,才得以用打人者赔偿的5000元钱看病。
事主:应尽快处理打人者
昨天,记者见到了秦老先生的女儿秦女士。她告诉记者,8月19日下午,他们一家到动物园游玩,因母亲被一中年男子用四轮车碰撞,和对方发生争吵。对方父子两人都动了手,将秦女士一家四人打伤。报警后,动物园派出所把双方带回到派出所处理。
秦女士称,打人者只同意赔偿1000元,认可拘留并赔礼道歉。随后双方发生争吵,秦女士的父母再次被对方打伤。直到次日凌晨4时,经警方协调,对方回家取来了8000元,但还是不认可钱是用来赔偿的,所以只能先给秦女士5000元看病,并且秦女士要给派出所的王副所长个人打欠条。
但事情很快发生变化,对方反悔赔偿的承诺。派出所通知秦女士,尽快将借走的5000元钱归还。秦女士说,这5000元钱虽然打的是欠条,确实应当还给民警,但应当在确认责任和赔偿后才能还钱。
警方:索要欠款一直没回应
记者联系到纠纷的另一方白先生。白先生否认了打人的事情,同时表示从未支付过一分钱。动物园派出所的王副所长告诉记者,这起纠纷中双方互殴,秦女士一方受伤较重,白先生一家起初不愿赔偿,后在调解之下,从家里取来8000元。但秦女士家不愿签字认可收到赔偿金,由于老人急需治疗,王副所长只得自掏腰包才让秦女士打了欠条。但白先生后来反悔,王副所长只得将钱如数还给白先生。向秦女士索要5000元欠款,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筲律师说法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屈炜律师认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晨报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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