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9月14日消息 (记者王朝宇刘涛)9月13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旬邑县宋家沟煤矿“614”事故的处理决定。宋家沟煤矿矿长刘宗光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并处3万元罚款。
今年6月14日,旬邑县宋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及瞒报事故。昨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处理决定,认为该事故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共16人作出处理。
陕西煤监局认为,因事故中存在瞒报行为,处以该矿150万元的较重罚款,咸阳监察分局还对该矿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旬邑县政府就本次事故中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向咸阳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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