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报道的《她用“铊”毒杀他俩》一案近日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某已提出了上诉请求。
百万富翁死于铊中毒
按照被害人白某之兄的证言,白某和杨某是2004年结婚的,系再婚。
2007年11月22日,白某发病。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医生怀疑是中毒。2007年11月29日,白某死亡。经西安市稀有金属研究所化验白某的血、尿,死者为铊中毒。此后,警方对此前死亡的白某之子进行开棺验尸,也得出铊中毒死亡的结论。
网上买来铊 多次下毒
按照杨某供述,2007年3月,她从网上看到“广州一亿万富翁铊中毒死亡”的新闻,就上网搜索有关铊的内容,并拨打网页上的一个电话号码,联系买铊。后来通过汇款,800元邮购回了硫酸铊。杨某又上网查阅,得知铊可以溶在水里。
2007年6月,杨某利用给丈夫白某拿红茶的机会,从床下鞋子里取出装铊的瓶子,将一点硫酸铊放进红茶里,摇了一下拿给白某。白某喝了两口后,被跑进房子内的白某与前妻所生的9岁的儿子拿过去喝完了。7月12日,白某之子走路开始跛、脚疼,8月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7年11月10日早晨,杨某利用磨豆浆的机会,用拇指和食指轻捏了一点铊放在白某的豆浆碗里,白某喝了豆浆。两三天后,她见白某没有反应,又在白某喝的豆浆里放入铊,量比上一次大一点。白某喝过后于2007年11月29日死亡。
白某下葬后第四天,警方在三原县一家宾馆将杨某抓获。经审讯,杨某对投毒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一审被判处死刑
经咸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白某与其子均系金属铊中毒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刑事责任。
杨某当庭辩称,她没有杀死两人的故意,只是想教训一下白某,让他难受一下。杨某辩护人提出应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及作案动机,且被告人有一幼女需要抚养,请求对杨某从轻处罚。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某仅因其夫为家庭琐事而殴打过她,就多次投毒,连杀二人,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关于被告人提出,她没有杀死两人的故意,只是想教训一下白某,让他难受一下的辩解意见,经查,杨某多次浏览互联网,已明知铊系剧毒物,人过量服用可以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在第一次对白某所投之毒被其子服用后,白某之子住院治疗期间,杨某不向医生说明情况,致使白某之子不能得到正确救治,放任了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后又连续两次向白某所饮用的豆浆中投毒,投毒杀人的主观故意明显,故对其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信。杨某多次投毒,故意杀害其夫和其继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遂作出上述判决。
就法院的判决,杨某当庭提出了上诉请求。(记者 谢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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