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 实习生 吴成燕) 陈小姐在广西某人才网上看到南宁某集团公司要招聘总经理助理,便前去面试。公司总经理对陈小姐进行简单面试后,便要其交纳400元服装费。陈小姐回到家后,经人提醒才醒悟自己可能被那家公司骗了。
面试后交了400元服装费
10月7日晚,正在找工作的陈小姐在广西某人才网浏览,看到南宁某集团公司要招聘总经理助理、文员、会计等,觉得挺适合自己。次日早上,陈小姐就给该公司的“铁总”发了条信息,“铁总”当即就回了电话,让陈小姐当天下午4时到南宁市友爱南路42号的南园饭店面谈,并称他会在13楼等她。可是陈小姐到达“铁总”所指定的位置后,却未见铁总来。
陈小姐打电话给“铁总”,“铁总”称没有时间过来见她,让她去北湖路14号的华基商业中心找他。陈小姐只好去北湖路,这才见到了“铁总”。陈小姐与“铁总”面谈结束后,填写了一份聘用简历表。陈小姐看见简历表下面附带着几行小字:此表格具有协议书的同等法律效力,自填表交了费用后,自动放弃工作或未做到合约期者恕不退款。随后,“铁总”对陈小姐说:“公司现在决定聘用你做总经理助理一职,为了注意形象,公司要为你制定工作服,但你要先交400元服装押金。待你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作为服装押金返还给你。”同时,他还装模作样用软尺为陈小姐量身高等,声称这样做出来的工作服才合身。
当时,陈小姐觉得该公司的规模和办公环境还不错,而且现在找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不容易,当即她就交了400元给“铁总”。“铁总”便给她开了张盖有“南宁市某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收据。
心生怀疑要求退钱遭拒
陈小姐拿着收据回到家后,左思右想觉得刚才的面试很蹊跷:公司怎么会随便改变面试地点呢?我应聘的公司是南宁某集团公司,为何公章上显示的却是另一个公司?
10月9日早上,陈小姐到广园路42号的南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向其反映自己的遭遇,同时也写了份书面材料呈至南宁市劳动监察支队。该支队的工作人员范先生告诉她,某澳商贸公司早在去年时就被辖区工商所查处过好多次了,并被南宁市公安局的刑侦大队以涉嫌诈骗罪对其公司处罚金额3万元。
陈小姐在劳动监察支队处录完口供后,当日下午她就赶到面试的那家公司。该公司一位自称是经理的人接待了陈小姐,他让陈小姐把收据拿出来过目后,当即就起草了一份劳动协议书,同时在上面补充了一行字:应聘者所交400元服装费,若其自动放弃工作或未做到合约期走人恕不退款。当陈小姐要求退还所交款项时,当即遭到了拒绝。
经协商公司终退回服装费
无奈之下,陈小姐向本报投诉。昨日,记者与陈小姐来到南宁某集团公司,发现公司门口约有10人在等候经理面试。经记者与该公司经理协商,最终经理愿意退回350元服装费给陈小姐。
在此,本报提醒广大应聘者,在应聘工作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相关证件,看招聘单位是否证件齐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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