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防部公开审讯档案: “东突”分子受训详情披露
本报特约记者 闻新芳
10月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17名恐怖嫌犯属于“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的成员,希望美方尽快将他们遣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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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法庭不让释放
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秦刚:“中方是否已就遣返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17名‘东突’分子与美方进行接触?这些人如果被遣返回中国,中方会如何处置他们?能否具体说明中方会将以什么罪名起诉他们?”
秦刚回答:“这17名恐怖嫌犯属于‘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的成员,而该组织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设立的有关制裁委员会所列出的制裁清单上的恐怖组织,理所当然,这些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希望美方能够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遵守安理会有关决议,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国际反恐责任。我们已通过不同的渠道,向美方提出了中方的严正立场和要求,希望美方能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将这17名恐怖嫌犯遣返回中国依法处理。”
10月7日,美国联邦地区法官里卡多•乌尔比纳在华盛顿作出正式判决:要求布什政府立即释放17名关押在古巴关塔那摩基地的中国籍“东突”嫌犯,3天内带到华盛顿地区法庭,在法庭听证会结束后即可定居华盛顿的“维吾尔族居民区”。
布什政府连夜上诉——美国司法部的律师宣称,只有行政部门而非法庭才能决定是否让外国人进入美国。白宫也表示,让这些人定居美国首都,必然会严重损害美国及其公民的利益。
10月8日,美国联邦上诉法庭的三人裁决委员会喝停了乌尔比纳法官的判决,同意布什政府提出暂停释放17名“东突”嫌犯的要求,并将就此事举行一系列的听证会。
上诉法庭作出裁决后,美司法部发言人布莱恩立即给予肯定。17名“东突”嫌犯的律师威尔斯•迪克逊则大失所望:“我不知道如何向我的当事人解释,他们获释又变得遥遥无期了。”
受过系统恐怖训练
美国联邦上诉法庭这样做的重要原因是,美国国防部提交了多份有关这17名嫌犯的官方文件,证实他们是接受过阿富汗恐怖训练营系统军事与恐怖训练的人员。
美国政府表示,这17名恐怖嫌犯全部来自中国新疆,全都在阿富汗军事训练营接受过武器训练,于2001年美国攻打阿富汗后逃离原驻地潜入巴基斯坦,于同年被巴基斯坦有关方面逮捕移交美国。
据关塔那摩反恐联合特遣队提供的材料,这17名恐怖嫌犯刚开始受审时并不老实,他们先是否认他们在阿富汗待的不是什么军事训练营,后来又改口说,虽然是军事训练营,但营地只有一支AK-47冲锋枪。有人承认他们接受过射击训练,有人却说自己没受过任何训练。
档案写得很清楚
为甄别关塔那摩拘禁人员是否属于“敌战斗人员”,美国国防部专门成立了“战斗人员状况评估法庭”,以认定所有在押人员的性质。
以关塔那摩282号在押人员为例,此人名叫哈吉巴尔•阿卜杜拉•古尔,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人,1973年出生。美国国防部对他的指控备忘录却写着:
被告与塔利班或“基地”有关联。
被告于2001年4月或5月间由中国进入巴基斯坦。2001年7月,被告潜入阿富汗,在托拉博拉山区的“维吾尔训练营”接受军事训练。
被告在2001年7月至10月间一直待在“维吾尔训练营”。
“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在托拉博拉山区开设多处训练设施,许多维吾尔人在那里接受小型武器训练。这些训练设施都是拉登和塔利班资助的。
“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是军事化程度最高的“疆独”组织之一,被怀疑与“基地”组织在人员训练和资金方面有关联。
在训练设施内,被告接受了冲锋枪、手枪和其他武器的训练。
在美军轰炸了“维吾尔训练营”之后,被告逃往巴基斯坦的帕拉奇纳,并在那里被捕后移交美国有关方面。
尽管美国于2004年断定古尔等17人不是针对美国的“敌方战斗人员”,却一直将其拘禁在关塔那摩军事基地内。美国政府一方面以“遣返回中国恐遭审判”为由拒绝将其引渡回中国,另一方面却不让他们入境美国,而是力劝其他国家收留这17人。然而,当其他国家了解到这17人的背景后,都不愿接纳他们。
事实上,美国政府这次拒绝这17人入境后,仍在努力寻找第三国来接纳他们。这也反映出美国在反恐战争中持的是双重标准。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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