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织举办西藏自治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苏东洋摄)
2008年10月14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组织举办西藏自治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来自西藏自治区地方三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共110人参加了本期培训班的学习,其中近70%为藏族同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民族地区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培训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对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五个自治区和青海、云南、贵州三个多民族省份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2006年地方人大换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开展新一轮民族地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培训工作,目前已完成对青海、广西、贵州、内蒙古、云南、新疆、宁夏七个省、区新一届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培训。西藏培训班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第四期民族地区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的举办也将为这一轮民族地区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培训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
10月14日,培训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出席开班式,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出席开班式并作学习宪法的专题报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跃平在开班式上讲话。
王万宾在讲话中指出,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迫切需要加强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同志们将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解,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王万宾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切实改进人大机关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的参谋、服务和保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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