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因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写在了规定区域外,小涛(化名)被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取消了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导致他再次高考落榜。小涛认为该处罚过重,且不符合相关规定,将考试中心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理决定。
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时,小涛的父亲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据他介绍,今年6月7日,小涛在参加高考时由于紧张,在填写数学考卷第二页的考生信息时,误将自己姓名和考号写在了规定区域以外,后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按这名老师的要求,写了一份情况说明附在考卷中。没想到在6月24日,他却收到了一份来自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的处理决定书,考试中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作出了取消小涛该门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小涛的父亲认为,《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只有在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以其他方式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标记信息的才予以取消成绩。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考生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违规,才可以取消考试成绩,而小涛是由于曾经参加过一次高考,这次因为更加担心能否考上而出现过于紧张的心理问题才不慎将个人信息写错地方,并非出于故意。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的代理人在今天上午的开庭中,则带来了小涛在参加高考数学考试时的试卷原件。代理人表示,在考卷规定区域之外填写了姓名和准考证号的事情并非监考老师发现,而是小涛自己在考试结束后向监考老师汇报的。而且,那份情况说明也是单独上交,并没有附在卷子里面。该代理人还告诉法官,小涛已不是第一次参加高考,去年参加高考时他就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而且今年高考的数学考试安排在下午,小涛上午的考试也没有出现问题,出现问题的数学答卷上则几乎是张没有作答的空卷。因此考试中心的代理人认为,小涛父亲所说的是由于紧张才将个人信息写错地方的说法不能成立,小涛的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已构成考试违纪,考试中心作出取消其该科考试成绩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