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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激发活力 提高效率
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医疗卫生资源严重短缺,由于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盛行,医疗卫生领域服务质量受到诟病。
1985年被称为“医改元年”,这一年提出了发展卫生事业的新思路,随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放权让利、扩大自主权和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大幅度增加,缓解了“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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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创收动力趋强,加之农村合作医疗解体,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筹资不足,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居民医疗费用快速上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日渐显现。
第二阶段:强调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公平
针对医疗机构的趋利性,1996年底我国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大会,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强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强调合理配置资源等等。
1997年颁布《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在江苏镇江市和江西九江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1998年12月,在全国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明确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重大战略部署。
这些政策都是旨在实现基本卫生服务的均等和公平。但是医疗卫生分布失衡依然明显,优质资源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工作薄弱。
第三阶段:强化公益 改善民生
2003年后,我国努力解决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医轻防”、“重城轻乡”等弊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2003年开始,国家组织在全国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下半年,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6年6月国务院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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