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44万余元、挪用公款88万余元,大部分用于在香港、澳门豪赌。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朱德华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9日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7年,时任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和法定代表人职务的朱德华,利用职务之便,在海口市南航西路“瑞丰公寓”、龙昆南路“国托大厦”、白龙路“商业广场”、海甸岛“海上都”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先后收受海南宁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某(另案处理)港币145万余元、人民币59万元,并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不得拆借资金的相关规定,促使公司以投资合作名义先后拆借人民币约5100万元给宁龙公司,使该公司获取利益。朱德华还曾于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公司拆借2000万元人民币给陈某(另案处理),供其开发海口市金贸区“宝阳大厦”项目。2006年9月,朱德华向陈某索取40万元人民币回扣。
2000年至2007年间,朱德华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办理公务名义从煤管总公司借出公款人民币88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及还债,至今未能退还。(李轩甫刘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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