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博
即将结婚的林女士一时冲动与已婚者胡平发生关系,并怀上了对方的骨肉。结婚后,她怀有私生子的事实暴露,导致婚姻破裂。后来,胡平支付给林女士5万元,取得了孩子抚养权。现在,林女士想要回孩子,对方以索赔100万元相威胁。
4年前,我大学毕业后在青岛的一家私企做业务员,认识了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胡平。我们逐渐成为好朋友,彼此都有好感。
后来,我发现胡平已有家室,便有意疏远他。但他对我的热情未减,每天都打电话约我见面。为了彻底与他断绝关系,我离开了青岛,来到济南工作。
2006年夏天,我通过朋友认识了新的男友,并商量好在当年10月份结婚。也许是胡平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直到结婚前我依然无法忘记他。在他的邀请下,我决定去青岛见他最后一面。
胡平不仅给我定好了酒店,还亲自到车站接我。说实话,我确实很喜欢胡平。那天晚上,他没有离开酒店,我们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我回到了济南。一个月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当时距婚礼只有两个星期,如果去做人流手术,肯定会被男友发现。所以,我决定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
婚后一个月,我骗丈夫说我怀了她的孩子。我本以为他不会发现破绽,而他却情绪激动,还打了我两记耳光。原来,丈夫此前做过检查,他没有生育能力。这件事他一直瞒着我。
事情暴露后,丈夫的脾气变得暴躁,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和我吵架。心存愧疚的我只好默默忍受。
去年夏天,我顺利产下一名男孩。由于我没有工作,丈夫又对我不理不睬,我只好向儿子的生父胡平求助。但我没告诉他这个孩子是他的亲生骨肉。
过了几个月,我与丈夫平静地离婚,我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因为我多次向胡平求助,他开始怀疑孩子是他的,便要求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这个孩子确实是胡平的。他非常想要这个孩子,便和我商量让他抚养孩子。
不久,胡平的妻子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因为她和胡平只生了一个女儿,她没有过多犹豫,也同意收养这个私生子。
我当时的经济状况很差,想到孩子跟着胡平能更好地生活,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胡平很快起草了协议书,约定孩子由他独立抚养,他一次性支付给我5万元补偿。我每年只能探视儿子一次。而且,每次探视时,我不能和儿子有身体接触,更不能和他说话。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我觉得他提出的条件很苛刻,并没有同意。但后来想到孩子不管在哪里生活,长大还是要认我这个亲生母亲的。我最终与胡平签了协议。
但是,没过半年,我就无法忍受对儿子的思念,要求胡平让我见见儿子。他却以未到协议规定的探视时间为由,回绝了我。我对儿子的思念一天比一天强烈,便要求解除协议,要回儿子。他说如果想要回儿子,除非给他100万元,否则休想带走孩子。我知道他索要100万仅是托词,就算我给他钱,他也不会把孩子还给我。现在我想知道,此前我和胡平协议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现在我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仍由他抚养,我能否随时探视儿子呢?(文中人物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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