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有网上逃犯总数排名全国第15
公安机关将以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和非常的态度强力推进追逃工作
追逃不力 相关单位人员将受处分
“截至今年12月31日,各地网上逃犯数要下降10%,网上在逃人员特别是杀人、抢劫、爆炸、持枪犯罪等重大在逃人员要切实下降。
”昨日,在(广西)全区重点县市区追逃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公安厅刘政豪副厅长郑重宣布,广西公安机关将以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和非常的态度强力推进追逃工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据悉,截至9月30日,我区(广西)现有网上逃犯总数排名全国第15位。这次被公安厅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32个县市区是全区网上逃犯、户籍地逃犯、重点逃犯的集中地区,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状况复杂。公安厅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特别是32个重点县市区的领导,要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到今年年底,在追逃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区公安厅已出台全区追逃工作奖惩机制,对在追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奖励;对追逃不力,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惩。该机制明确规定:公安部A、B级通缉令通缉、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在本辖区内隐藏20天以上,区厅甲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在本辖区内隐藏1个月以上,乙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在本辖区内隐藏2个月以上,其他一般在逃人员在本辖区内隐藏3个月以上,应当发现而没有被发现的,给予派出所所长撤职处分,县(市、城区)公安局局长、分管刑侦、治安的副局长纪律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李平吴晓军)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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