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院负责人对医改新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医院取消药品加价尚不成熟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前日,国家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了医改新方案征求意见稿,昨天广州部分医疗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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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方案: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
实现基本医疗须坚持政府主导
政府的财政补贴投向何处?投入多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根据政府的职责。首先,政府需要承担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学教育和高度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费用;其次,政府需要支付医疗保险制度中,按比例承担的部分费用;再次,政府需要提供多层次、可供选择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建立所需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在针对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提供优惠的政策。最后,还可以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调控手段,鼓励更多的人利用民间的医疗保险。
廖新波在表示:早在新方案出台前,业界已对政府主导达成一致的看法,但是也有业内专家对政府财政应当是“补供方”还是“补需方”有过议论。多名参与医改方案制定、讨论的专家和卫生管理官员曾表示,未来医改方案有可能改变以往补贴“供方”即医疗机构的做法,转而补贴“需方”即患者。
但他认为,医疗改革的节点不在补供方或补需方,而是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定位,合理地进行“补供方”与“补需方”的财政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与人民的满足度。
廖新波认为,要理解新医改方案的核心精神,最关键的是“人人”和“基本”两个词。“人人”就是要体现一种“均等”精神,也就是说实现“全民医疗”,而方案的重点内容就是如何操作实现这种“基本”的医疗。“要实现基本医疗,就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医改新方案:采取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成熟
这一规定被专家视为方案的“兴奋点”,是降低药费的一种努力,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但对现行医疗体制的冲击也最大。
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表示,此举对医院的运营影响不大,近年来,“药品占整个医院收入的比例从68%下降到38%,比例越来越低”。目前药品都放开了,病人可以拿着单子去外面药房买药,可见此举对医院的运营不会有本质上的影响。
但涂瑶生也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有一定道理,药品进了医院,需要人力、物力上的多方投入,如需要仓储、管理、开药、取药、煎药等多个环节,并非是不做任何付出就加成的,从这点来看,要取消也是不合理,“取消是将来的一个大方向,但现阶段条件不成熟”。
中山二院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每种药进医院,医院按照级别不同加价10%~15%再卖给患者,这意味着医院年收入的30%~45%来自药品销售,如果一下把药品收入剔除,这些损失怎么办?直接后果可能是:如政府不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医院可能通过多做检查等来弥补药品收入减少的损失,这样老百姓看病减负成了空话。
网友观点:
传染病医院应变全额单位
李明(基层传染病医院医生) 我是一家传染病医院普通的临床医生,我们工资直接和效益挂钩,如果效益不好每月1000元都没有,我们拼命地收患者,造成很多不合理用药,不必要的检查,给患者带来负担,但我们也需要生存。我建议国家对传染病医院收支2条线管理变成全额单位,改变我们由原来第一如何治好病第二如何给医院多收效益,变成第一如何治好病第二如何能让患者用最少的钱看好病。
医生应有权监督院长
流声(普通市民)
我认为,必须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限制院长权利。目前的医院就像国企,院长也像老板决定一切,医生无法监督院长。如果让医生对医院没有家的感觉,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医生的待遇问题,医改可能又会失败。
按收入配置医疗资源
尹加庆(普通市民)
本人觉得医改的根本要务就是要保障农村人口及城市低收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建议政府给国民收入划分等级,然后按照国民收入的等级给予相应的医疗卫生方面的资源配置。政府的主要帮扶补助对象是低收入及农村人口,高收入群体应推入保险机构。
信息时报记者 张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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